❶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具体有: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❷ 多大年龄给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的年龄有限制吗
办理独生子女证对父母没有年龄的限制,但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了。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符合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独生子女证的年龄扩展阅读: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再生育,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失效,应该主动退回。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❸ 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和小孩的年龄要求是多少岁
❹ 什么条件能办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取消独生子女证办理,建议公民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孩子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咨询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❺ 办理独生子女证有年龄限制吗
2016年以前是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那个时候也没有年龄限制,你什么时候想办都可以。但是现在已经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❻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法律分析: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❼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有年龄限制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7
❽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独生子女证要求只准要一个孩子,并且在16岁以下。带着户口本儿,身份证,结婚证明。一寸免冠照片儿,女不得超过49岁。
❾ 独生子女证几岁以后不给办了
【法律分析】:办理独生子女证对父母没有年龄的限制,但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了。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符合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再生育,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失效,应该主动退回。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