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有继承权。父母一方死亡后,如果死亡一方没有订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所以父母一方去世后子女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⑵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⑶ 父母一方死亡 继承问题
父母一方死亡,一方还健在,子女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⑷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法律分析】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⑸ 父母一方死亡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法律分析: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⑹ 民法典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的:1、去世的一方在生前有立遗嘱或者遗赠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就由去世一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其遗产的,然后遗产就需要进行分割,然后子女就只能继承自己该继承的那一份,其他部分由配偶和父母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⑺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继承的方式:若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后进行法定基层,且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一般要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⑻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⑼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能有继承权吗
且,我现在已60多岁了,不能找事做来养活自己了,所以也指望这些遗产来养老送终。为此专,我不同意把老伴的遗产属拿出来分割。请问,根据我这种情况,子女们还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吗? 钟桂兰钟桂兰同志: 不论是村规民约,还是风俗习惯都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如果相悖,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这只是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而且据了解,在不少人当中也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夫妻、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是平等的,在你老伴去世后,两个子女和你都有权继承你老伴的那份遗产,并不是在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 从你来信可知,你现在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一些遗产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