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南省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吗
法律分析:河南省独生子女高考不享受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6.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47.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8.第45条、第46条、第47条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㈡ 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国家对高考考入本科生的独生子女没有特殊补助。 国家对独生子女有照顾政策,但是对高考考入本科的独生子女并无特殊补助。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㈢ 独生子女考大学有什么政策
国家对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是没有专项的补助的。国家补助有 1、对生活贫困的大学生发放补助,金额为3000/年 2、对于在大学生在校期间去服兵役也会有补贴 3、国家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也会有补助,鼓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对独生子女考上大学并没有补助。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
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充分的爱抚和关怀
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
[(3)河南独生子女考大学奖励扩展阅读]
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㈣ 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政府有没有补贴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没有补助。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涉及到子女方面的
一,独生子女加分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在中考升高中时,可享受中考成绩加10分的待遇。
二,独生子女上大学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可享受2000元的奖励补贴。
三,独生子女其他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
各项补贴领取条件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现有一个子女、仅有的一个子女已死亡。
3,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4,夫妻双方在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㈤ 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60岁奖励政策
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60岁奖励政策:
1、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2、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出现伤残等情况时,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补贴270元,农村独生子女出现死亡情况时,每人每月补贴340元;
3、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宅基地政策、扶贫救济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
4、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该标准今后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每年发放一次,直至亡故,其间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㈥ 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有补助吗
法律分析: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㈦ 独生子女考大学补贴向谁领取
2021独生子女补贴5000
是真的。
1. 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的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的养老确实是一个问题,为此国家近几年放开了计划生育政策,另外很多省份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出台了一些补助措施,比如河南给每个家庭每年补助960元养老补助;辽宁则直接给2000元补助;湖南给的最多每年5000元。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些补助是要到达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领取的,而且还要经过层层审批才可以获得。
2. 独生子女的教育补助,而且国家补贴金额也比较高
对于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目前主要可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和现金补贴,两种方式补助,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承认度不一,但是补贴金额一般在1000-3000元。
3. 独生子女意外伤亡或伤残两种补助
如果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父母失去了依靠,只能靠自己和国家补贴了,晚年的生活单靠国家养老基金也是有点难的,一般来说这种每月会领导340元的抚恤金;对于伤残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补助大概为300元,各地略有差异。
4.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
一般来说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凭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去领取补贴,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按照年领取,每个省份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略有差异,但是总体来说一般都会低于2000元每年,最多发放到孩子长成大18岁。
2021年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是怎样的?
1.政策奖励补贴
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然后凭证去领补贴,这个补贴可以按月领,也可以按年,有些地区是一次洗发放,一般补贴金额都不会低于2000元每年,最多发放到孩子长成大18岁。
2.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的养老确实是一个问题,因此这几年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另外有些地区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还出台了补助措施,如河南省规定给每个家庭每年补助960元养老,辽宁补助2000元,湖南最多的可以领到5000元,但是补助是要到60岁之后才可以领取,且要经过层层审批。
3.教育补助
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还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或者现金补贴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承认度不一,但是补贴金额一般在1000-3000元。另外有些地区规定,孩子如果考上二本大学,可以领取3000-5000元的补助金。
4.意外伤亡或伤残补助
如果子女因意外死去,父母没有赡养人帮忙养老,国家会提供340元每月的补助金,让独生子女父母可以有点依靠的生活。而对于伤残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补助大概为300元,各地略有差异。
5.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持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在所在的工作单位领取,男方要求年龄满60周岁,女方则年满55周岁便可以领取,这项政策的补贴标准是一次性补贴不少于1000元。
6.其它补贴政策
除了以上外,独生子女家庭亦可以享受诸如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缴纳新农合优惠政策等等,比如很多地区在收缴新农合时,就有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收费减半、缴纳养老金是给予一定的补贴等等。另外还有在宅基地的分配时,独生子女家庭可申请更多的面积;以及如果父母下岗的话,也会优先安排工作,子女工作后如果报考事业单位,也能优先录取。
㈧ 河南省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河南省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没有加分政策。
独生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往往得到优先的、可靠的保证。在营养、服装、图书、玩具和学习用品各方面的条件下,一般比非独生子女优裕。就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一对夫妻也因为只有一个子女,总是尽量满足孩子发展的基本需要。
独生子女的父母往往用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关心子女的智力发展。即使父母的工作再忙,也要安排时间开阔子女的视野,培养孩子多种多样的艺术兴趣,带领子女参观游览,解答子女的各种问题,陪孩子游戏,教子女背诵诗歌,学习计算机。因此,多数独生子女的知识面比较广,记忆力比较强,思维也比较活跃。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㈨ 独生子女考上大学奖励
法律分析:对于独生子女领补贴的标准的问题,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是可以每个月领取到补贴的,这个补贴通常是由单位来进行发放的,如果退休了,那么也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到3000奖励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