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转武汉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学龄前儿童、弃婴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所需条件:
1、现役军人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㈡ 武汉市落户的最新政策和条件
近年来,武汉的发展越来越好,想落户武汉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个武汉户口,最最大的作用应该就是方便小孩上学。这两年,落户武汉的门槛相对之前宽松多了。小编查找武汉市公安局相关政策,整理了最全落户武汉的一些方法,和成为武汉户口所需要的条件及办理武汉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
先来说说要成为武汉户口,主要有哪些渠道:
1、外地人员购买武汉市商品房可申办武汉户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落户
3、父母投靠子女可申办武汉户口
4、子女投靠父母可申办武汉户口
5、投靠亲属可申办武汉户口
6、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
7、普通高校新生入户
8、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可申办武汉户口
9、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申办户口
10、其他的把户口转到武汉的方式,如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干部(工人)调动及家属随迁申办户口、转业干部及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申办户口、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申办户口、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家属随迁申办户口政策可以到平安武汉官方网站上查询。
㈢ 父母投靠武汉落户好处
中心城区: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结婚登记满5年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新城区、开发区:夫妻一方为新城区(开发区)常住户口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挂靠≠投靠 高校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可以挂靠在亲戚家,但小孩不能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按照武汉市落户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中的固定住所可以是亲友家。
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这种搭户政策类似于集体户口挂靠,可以解决你个人的户口问题,但未来你的小孩是无法在亲友家落户的。
【拓展资料】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一、所需条件: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5.结婚证 (必须)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必须)
7.亲属关系凭证、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
其中“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投靠人再婚随迁有抚养权子女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㈣ 请问投靠武汉市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武汉市户口投靠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投靠,成年人照顾父母需求等方式进行,需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夫妻投靠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结婚证(含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申报2个以上小孩);
5、原籍户籍证明(农业人口通婚需乡政府与投靠人户籍证明、接受证明);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子女需出具在校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4)武汉市子女投靠父母扩展阅读;
一、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㈤ 武汉市内户口迁移,武汉市内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都在武汉市内,户口迁移是不受选限制的。
㈥ 武汉 如何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籍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6)武汉市子女投靠父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㈦ 父母一方有武汉户口,孩子以后可以迁入武汉么
父母一方有武汉户口,孩子以后可以迁入武汉。
《武汉市公安局调整户籍迁移政策公告》规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父母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随迁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7)武汉市子女投靠父母扩展阅读: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个工作日。
㈧ 武汉户口迁移问题子女投靠父母
如果是咨询政策问题,建议你拨打武汉市民政局热线96596,市话收费。能力范围内的问题都会及时解答,跨部门或需要部门负责人详细解答的,她们会把相关部门的电话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