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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过世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2-06-22 19:33:28

⑴ 如果老人去世了,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老人去世后孙子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房产。
法律分析
从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顺序上来看的话,孙子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利的。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每一顺序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的份额通常均等。继承父母的遗产,如父母一方死亡,其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各继承人的份额分配一般均等。首先将父母的财产一分为二,一半为健在一方的财产,另一半为死者的遗产,遗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割。如果留下遗嘱,则需按照遗嘱执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在继承财产的比例上面,一般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有遗嘱指定孙子孙女继承,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还有一种情况是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老人死亡,在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孙女的父亲从爷爷或奶奶处继承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⑵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继承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选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违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以上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相关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⑶ 父母一方过世房屋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房屋继承的方式如下:
1、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将根据遗嘱进行;
2、如果没有立遗嘱,可以和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产权登记申请等手续。房屋评估是指房屋市值必须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继承公证是指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是指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移手续,领取测绘结果或附图,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继承登记是指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所有资料审核后,发放变更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⑷ 父母去世,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顺序如下: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其效力最高,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2、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其效力次之,按遗嘱进行继承;3、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⑸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首先,如果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其次,需要确认被继承人的房产所有权,子女只能继承属于父母的个人的财产份额。如果需要继承的房产还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子女之间可以先协商继承的份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配房产份额。
再次,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⑹ 房产证上是二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房产证上是二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子女享有继承权。
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不过,继承人只能在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内继承,房屋系父母双方共有的,其中的一半才属于死者一方的遗产,也就是说子女只对该房屋一半的价值享有继承权。一般规定: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2、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⑺ 父母一方去世 房产如何继承

由于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但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你妈妈将来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的子女(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产权及遗产;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可以多分;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身上,需要你的姐妹(你父母的子女的协商同意后才能过户),因为你父亲去世、他遗产由他的妻子(你母亲)、你的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平均分配;需要的手续是你母亲本人和所有子女在办理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⑻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当先将财产分成两份,一份由配偶直接获得,另一部分财产进行继承,如果房产是死者个人遗产那么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顺序人包含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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