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婚离异子女投靠父母什么意思
意思是未婚子女、离异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是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
投靠亲属的迁户手续:
1、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
2、拟迁入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迁入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3、持以上证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提供拟投靠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村委会、派出所盖章。
4、持以上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申请表)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有有效期,一般为40天。持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迁出手续有有效期,一般20天。
5、持准迁证、迁出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⑵ 单亲家庭成年未婚户口随父亲独立,父亲户口能不能迁走
可以的,只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申请办理未婚子女投靠母亲迁移户口。专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属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⑶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
根据户籍管来理规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的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办理迁户业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⑷ 未婚的成年子女能随父母迁户口吗
未婚的成年子女能随父母迁户口的,因为子女的户口是可以跟父母一起迁的,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的。
⑸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如何办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方法:
1、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5)父母投靠成年未婚子女扩展阅读: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具体规定: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⑹ 成年未婚子女能随父母迁移户口吗
当然可以,而且是必须可以,
试想一下,未婚的未成年孩子,难道到了成年以后好要迁户口吗?!
显然是不需要的,所以说,成年未婚子女必然可以随父母迁走,这是无疑的。
⑺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条件及办理的手续有: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三、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7)父母投靠成年未婚子女扩展阅读
一、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⑻ 未婚生子,户口随母亲。由母亲抚养成年后,户口还能迁到父亲所在地么
不可以,先不说非婚生子如何认定和亲生父亲的亲子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就算是正常的婚生子女,在成年后也是不能把户口迁到父母家户口本的,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成年子女只能分户(政策倾向小家庭)。
情况分析:
把户口关系从父母家迁离(单独立户),成年子女或父母要相互投靠,必须是父母退休养老,或者一方病残需要家人照顾的法定情况,经过核实批准成年子女才可以把户口迁到父母家户口本上。
⑼ 未婚的成年子女能随父母迁户口吗
可以的。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七十九条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属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属第三种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定子女与父母相互间投靠的户口准入条件与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执行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父母投靠成年未婚子女扩展阅读: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