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的父母不需要立遗嘱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明,是无法直接证明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从实际来看,房屋除了独生子女这个继承人,的确存在其他多个继承者,尽管独生子女能够继承的份额比例是最高的。
⑵ 独生子女需要立遗嘱吗
你好,我觉得独生子女一般是不需要立遗嘱的,老人过世会自动将遗产给孩子。除了特殊情况外,比如独生子不孝顺,老人不想把遗产给孩子,这个时候可以立遗嘱。
⑶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明天和意外不一定哪个先来,先写清楚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⑷ 想立遗嘱,给自己的独生子女,需要什么流程
为了避免以后产权证书的麻烦,最好公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⑸ 独生子女有必要写遗嘱吗
独生子女,有必要写遗嘱吗?既然是独生子女,就他一个人写不写都是无所谓的?写了也没有用,不写也是他的,写了还是他的,那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是独生子女,她就是你唯一的方法,继承人,他就是唯一一个赛羊,你的人选所以你的东西都是他的,包括财产,任何东西全是他的就没必要写一份遗嘱了
⑹ 独生子女父母怎样立遗嘱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的父母需要在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之下,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的具体情况做出阐述,然后就是关于财产如何来进行分配进行订立遗嘱。当然关于订立遗嘱的人员的基本信息也需要写清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⑺ 独生子女父母还需立遗嘱吗有必要吗
1、这个当然是有必要立遗嘱的:因为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都已经不在了,那么独生子女还是有配偶的(没有其他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2、在独生子女结婚后,被继承人才死亡的,如果没有立遗嘱的,那么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被继承人明确指定由自己的子女继承时,才是个人财产。
⑻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立遗嘱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继承。独生子女并非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死亡的先后顺序不同,可能会涉及转继承。子女继承的的难度会非常大,而且继承份额也会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⑼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有必要立遗嘱吗
你是独生子女父母没必要李总,除非父母不想把所有的财务留给你,她想有其他安排的话,需要李总否则的话不需要。
⑽ 父母给独生子女立遗嘱的格式
法律分析:遗嘱的类别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