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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子女可以赠与父母

发布时间:2022-06-17 01:53:29

A. 土地确权后子女还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要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则不能继承):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且符合宅基申请条件,这种情况,子女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B. 子女户口迁出的父母的土地确权给他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是指父母是农村村集体成员,可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属于村集体,那么确权完成后,子女不在享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C. 我父母的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在《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由此条款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土地的集成问题。
其次您需要了解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却是属于的农民尤其是现阶段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且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承包人应得得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子女父母同属一个家庭,父母去世后,土地则尤其子女继续承包。
但是在实际的情况许多农民朋友都与父母分户,以独立户口独立家庭的身份进行生活,这种情况之下,由于其子女的户口与父母户口是区分开的,当父母趋势之后,父母名下承包的土地其子女不能够继承,应当由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尤其是在现阶段许多农村的年轻人在城市买房落户,但是其父母的户口却留在农村,虽然依旧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名义上属于同一个家庭,但当父母去世之后,其子女依然不能够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还是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D. 农村土地确权后还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准确来说我国土地不存在继承问题,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仅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
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因此,承包权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是林地和通过拍卖等形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 土地确权子女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子女不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出另有规定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组织、个人、单位均不得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F. 土地确权,子女和父母是两个土地证,可不可以把父母的土地证过户给子女

当然可以啦

G. 父母和子女之间能否赠送宅基地

1、子女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将农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赠与子女,则需要子女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属于统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子女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户口迁入到城市,则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2、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近几年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提出要严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而无论是在宅基地转让还是在宅基地的赠与的过程中,购买宅基地以及被赠与人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否则宅基地将不能够过户,同时也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3、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
在进行农村房屋赠与时候,父母与子女还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在签订好赠与协议之后,需要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协议进行公正,即找村委会以及乡级部门盖章,才能够到宅基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子女或者他人的农民朋友需要注意,尤为宅基地是农民朋友的固有权益,如果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他人之后,就相当于放弃了宅基地的资格权,所以在赠与他人之后,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不能够在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H.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到底能不能继承给下一代

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第一:属于村集体成员,与父母共同生活;特别注意,即使子女已经自立门户,拥有了一套宅基地,但是仍然有权继承,而且村集体也有必要进行确权工作;

第二: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之后便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

综上,虽说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依据“地随房走”的宅基地政策;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的政策等,这种间接性继承都是可以达到的

I. 儿子和父母是一个常住户口但土地确权证确是两个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可否继承父母

土地是没有继承这一说的!土地都是国家的,无论是农耕地,还是宅基地,正常来说都是人去世之后,重新分配给儿子使用的,如果儿子另外有分配宅基地,是不会再分配给儿子的。农耕地也一样,父母去世,土地正常流程来讲,是先收回,再分配的。所以,没有直接继承这一说。

J. 父母的土地确权后能过户到子女边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后不可以过户给子女。

承包地(或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确认,不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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