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潍坊企业如何向退休职工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费
摘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由原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付清,夫妻双方各得2000元,也可以选择每人每月领取10元补助费的方式,直到本人去世。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则由单位自己制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下岗,另一方单位应全额给付独生子女费,如果双方都下岗,可以到街道领取。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及独生子),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登记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资料。农村户口的,同样也享受独生子惠政策,可以到村委会领取。对于被企业“买断”和“两不找”的职工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一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1)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巾扩展阅读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
⑵ 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是单位出还是社会出
根据具体情况有三种支付渠道: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版十二条持《独生子女权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⑶ 到了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去哪里领
对于退休年龄独生子女费想要一次性补贴,可以到社保里去领的,那里将会办理这项业务。
⑷ 退休时独生子女费一次性奖励领取规定
法律分析: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或者一定年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用,一般是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每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补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年龄标准以地方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二、领取步骤
1.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到户口所在的计生办办理补贴申请,等待计生部门、教育局、人社部门的一系列审批,审批后由财政局拨款进行发放。
三、发放方式
1. 有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由你所在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2. 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会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如果属于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3. 如果你的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但是是无业人员,将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4. 如果是农村居民,携带好相关证明,乡镇人民政府会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四、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领取时间和领取要求可能也会有区别。因此,如果需要领取补贴,可以提前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不要错过发放补贴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⑸ 我怎样拿到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
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海政发【2003】153号第十五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到各自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并按规定填报《一次性奖励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单位的由户籍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具体发放渠道: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人才、职介,特殊情况须核实)存档人员,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乡镇、街道计生办发给;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社保所)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提交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历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定判决(调解)书、《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居委会婚育证明、街道办事处社保所出具的无业证明或人才、职介中心出具的个人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也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或单位出具的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证明及工资条(财务部门)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判决)
书,丧偶的需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手续,奖励费由区人口计生委上报区财政,每年由乡镇、街道计生办统一发放。
⑹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
依据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退休职工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分别领取,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5000元。
⑺ 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问题
应该由现在的工作抄单位发。
(三)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奖励,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市级人口计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四个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发放办法。积极探索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发放的办法。 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应接受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