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丈夫去世后他父母也去世了他的兄弟姐妹要来分遗产,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他婚前个人财产,那么,他去世后就是他的遗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有一半是生存方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是丈夫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由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他的妻子、父母和子女。
如果丈夫的父母在儿子去世后死亡,那么,他们继承儿子的遗产就是他们的遗产,丈夫的兄弟姐妹对父母的遗产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当然,丈夫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列入第一顺序参与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补充
法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父亲留下的遗产两兄弟怎么分
法律分析: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般来说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两兄弟平等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我爷爷去世了,他有三个兄弟都已经去世了,我爷爷的遗产需要分给他兄弟的子女吗
不需要,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爷爷去世了,第一顺序继承遗产的应该是你奶奶,你父亲你叔你伯你姑,你曾祖。如果第一顺序的人都没有才会考虑第二顺序,也就是你爷爷的兄弟姐妹。
4. 爸爸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他的兄弟姐妹有权利分房子吗
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该房屋,需要看该房屋是否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该房屋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且兄弟姐妹有继承权那就有权利分房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如果该财产的性质为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仅登记在被继承人个人名下,也不改变该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能够发生继承的仅为被继承人对于该房屋享有的份额。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留有相应的遗嘱,明确了财产继承问题,那么就需要按照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遗嘱中排除了其兄弟姐妹的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对于该房屋无权继承。
最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此可见,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故如果被继承人尚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任意一人,兄弟姐妹均不享有继承权。
5. 父亲的遗产兄弟姐妹四个大儿子一人占有合法吗
合法不合法,不能单凭这一句话判定。
一,如果是父亲立了遗嘱,遗产全部给大儿子,那就合法。
二,如果没有遗嘱,那大儿子一人独占就不合法。所有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获得父亲遗产的权利。
三,如果大儿子尽了全部或大部赡养父亲的责任,那么多得父亲的遗产也是可以的。
6.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遗产子女分配的方法,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父亲的遗产他的兄弟有份吗
【法律分析】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8. 父亲去世,有一女,父亲的兄弟姐妹可以分他的遗产吗
不可以,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无先后)。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先后顺序)。只有不存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才有可能存在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所以父亲的兄弟姐妹不能分他的遗产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