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陕西省独生子女补助金是多少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 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 ,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缴纳部分按最低标准由政府给予补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减免父母及子女个人缴费数额的三分之一 ,减免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前款所需资金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应当给予以下优待:
(一)在发展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资金、贷款、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按人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按户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三分之一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四分之一的份额;
(四)在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的公益事业建设中,免去一个人份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其子女被职业技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或者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优先安排其参加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其父母不再生育并不再收养子女的,自父母年满四十九周岁起,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特别扶助的规定,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6、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自四十九周岁起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年满六十周岁的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优先安置在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生活。
7、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女户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 不低于一百元 的奖励扶助金,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8、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 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 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9、职工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国家规定休假视为出勤,原工资、奖金和补贴照发。农村居民和城镇其他居民因接受节育手术的误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 不低于二百元 的补贴,所需费用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中列支。夫妻一方接受节育手术期间,经施术单位证明,确需另一方护理的,给予五天护理假。
独生子女证发放对象: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二)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四)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五)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⑵ 西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西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⑶ 独生子女费会计做账放什么科目
应付福利费。没有计提福利费的,计入管理费用。
独生子女费属于职工福利费,发放独生子女费财务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
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3)独生子女福利费扩展阅读: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⑷ 独生子女费属于工资福利吗
独生子女费不属于工资福利。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独生子女费属于国家对独生子女的夫妻的奖励,是根据国家的政策取得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⑸ 发放独生子女费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应付福利费
应该是应付福利费。因为入职福利费是单位发的福利,独生子女费是计生单位额外拨款给单位,单位再发给你的!所以是应付福利费!
⑹ 独生子女费是工资还是福利
独生子女费不属于工资福利。独生子女费属于国家对独生子女的夫妻的奖励,是根据国家的政策取得的。工资福利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⑺ 发放的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如何记账
独生子女的补贴费属于工资薪金税目因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