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半途失去兄弟姐妹的算不算独生子女
不算,因为曾经有过兄弟姐妹,就不算是独生子,独生子是一生中只生育一个孩子。
Ⅱ 不是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去世,赡养老人的附加税,如何填写扣除
根据官方反馈,这种情况目前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
Ⅲ 兄妹二人,哥哥死了算独生子女么
确切的说兄妹二人哥哥去世时要是没有成年成家、那么妹妹还是算的,要是哥哥死以前已经成年成家了,那妹妹就不算独生子女
Ⅳ 对有兄弟姐妹、但已经过世目前仅剩纳税人一人的,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按现行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因兄弟姐妹去世只余一人的,不属于独生子女。
Ⅳ 自书遗嘱留给独生子女,如果写遗嘱的父母都去世了,兄弟姐妹是不是就没有继承的份
对。生者有权分配自己的财产,如果这些东西都是写遗嘱父母的。不是独生子女么,怎么还有兄弟姐妹啊,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吗!?配偶和子女是直系亲属,父母不在了,理应子女继承啊,没有遗嘱,父母的双方父母也有一小部分继承权,一般老人怎么会跟孩子争,基本都放弃了,跟父母的兄弟姐妹好像没有关系吧!?
Ⅵ 其他兄弟姐妹已死是否按独生子女扣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版、薪金所得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Ⅶ 第一个子女死亡,第二个子女算独生子女吗
第一个子女死亡复,第二个子制女算独生子女。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Ⅷ 兄弟姐妹已夭折算不算独生子女
不算,按规定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才算独生子女,因兄弟姐姝夭折的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规定所以不算。
Ⅸ 兄弟姐妹夭折了,剩下我一个人,我的父母能领到独生子女证吗
这个独生子女证是领不到的,因为你的妈妈当时并不是只生了你一个孩回子,而现在也不存在独生答子女的一说了,独生子女证都是在90年代才有的,现在不存在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活动了,不管是怎样,你的父母只是有你一个孩子,那么就好好的孝顺父母吧!
Ⅹ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回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答/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