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未满十八岁子女跟随父母一方去香港要多久
中国大陆公民赴香港定居 申请定居的条件定居香港、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定居香港、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的证明材料分居多年的具体年限,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规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样。申请者是男性的配偶,容易获准。申请去香港的分居年限与去的分居年限也不相同。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验证,并留下复印件:申请人与在香港、合法婚姻证明。递交内地公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在香港、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如注明持证人在香港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或澳门配偶的近期来信。定居香港、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一般来说,在香港、的父母分别达到60和55岁为"年老";身体有病、健康不佳为"体弱"在香港、没有子女的属 "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其内地一个子女才可申请去香港定居 , 以照顾父母。对于在香港、的父母身边原有的子女,因移民或经商等原因离开了香港、去其他国家造成父母身边无子女,内地子女又申请去港、居照顾父母。申请人须向受理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与香港、亲属的关系证明。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香港、亲属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定居香港、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有关证明;香港、父母健康状况证明,如医院的证明等(对体弱者而言);香港、亲属近期来信。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可以申请去香港、该项条件中的"儿童"应指12周岁以下者;"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B. 子女在香港居住有香港正式居民证,父母在内地,怎么才能跟随子女移民香港。
香港子女暂时满18周岁,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内地孤寡无人照顾(无配偶,无子女)才能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亲属移民香港(通俗:团聚移民香港)申请定居的条件:
根据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居条件是: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2)子女随父母香港扩展阅读:
香港移民计划的移民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本计划来港:
(a)根据计划申请人已满18周岁;
(b)在香港及居住地无不良记录;
(c)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d)中国国籍申请人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文件;
(e)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将不低于1000万港元投资在港府允许的投资项目当中;
(f)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及提供住所,而无需依赖在香港投资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工作入息及公共援助。
C. 何时放宽未满16周岁子女可随父母申请定居港澳
就算是现在也没有对未满16周岁子女可随父母申请定居港澳进行限制,自然也就不会有合适放开的问题。
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资格的单程人士方可申请子女定居,港澳关系人由内地赴香港或澳门定居,尚未领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类
即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还须提交:
(1)交验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2)交验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
(3)父母离异的需提供其由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经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取得抚养权的父亲(母亲)同意其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声明书;
(4)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
(5)申请人属于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
D. 父母是香港人,可以带几个子女到香港定居具体最快是几年
如申请超龄子女政策的话,只要合符资格的就可以马上申请,最快可三个月到港定居。如是子女投靠香港居民的父母的话,子女必须要未满18周岁才合资格申请前往香港。申请成功后也是最快三个月可到港定居。
E. 几岁小孩可以随父母迁户口香港
看情况,要是父或母其中一方在香港定居,回来以夫妻团聚定居申请回另外一方时,小孩未满答18周岁的话,可以一起申请。
或者父母都已经在香港定居,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来申请。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就要看符不符合永居子女或超龄子女的条件:
永居子女:孩子出生时,父或母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
超龄子女:父或母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香港身份证(不需要永久),并且取得身份证时孩子未满14周岁。
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就只能等到父母都在港定居,并且都满60周岁、在香港没有其他子女,可以在内地的子女中申请一个过去照顾老人。
F. 已成年的子女能投靠父母入香港户口吗
不能。目前政策只有“超龄几女”及“照护父母”两项是成年子女来港的项目。
G. 子女申请父母赴港定居
只要两夫妻取得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的时候,其内地子女未满18周岁(提交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处当日未满18周岁),都可以申请的。
如果小孩还小,完全不急,可以等夫妻两个都到了香港之後,帮他们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香港父母,这个申请只要3-6个月就可以批准了。相当快。不过要留意,必须是小孩是18周岁以下的,以及父母都必须定居香港。
另外,如果有小孩超过18周岁,就不能申请了。。只能等到父母都年满60周岁,且香港无任何子女,才可以申请其中一个子女(如果内地多个子女的话)到港定居照顾他们。
H. 儿子靠父母来香港定居需要多久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 2009年9月23日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l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公示 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手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批准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决定后,将为申请人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 五、证件的换发和补发 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证件原件。 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重新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重新为申请人签发的“居留权证明书”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六、证件收费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港澳亲属应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 八、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 84465490 96897 95000100 (自动台 )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 http://www.sz3e.com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
I. 关于大陆子女投靠香港父母的问题,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点解一定要你来香港?????
你阿爸应当回大陆一家团聚!!!!!!!!!!! 大陆好食好住, 是你阿爸回大陆投靠你!!!!!!!!
J. 父母在香港 儿女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定居香港
按现时法例规定:若子女未成年(即未到十八岁)的,可向当地公安局以"投靠父母类"作申请出港定居。若子女年龄已超过十八岁,只可等在港的父母年龄超过六十岁时,在港无子女的,才可向当地公安局以"照顾父母类"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
若父或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且子女在父或母(永久居民方)取得永久居民後才在大陆出世的,随时可向当地公安局以"子女类"申请出港定居。
(10)子女随父母香港扩展阅读:
香港移民计划 - 移民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本计划来港:根据计划申请人已满18周岁;在香港及居住地无不良记录;(c)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中国国籍申请人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文件;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将不低于1000万港元投资在港府允许的投资项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