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同父异母的姐姐算独生子女吗
法律分析:有同父异母的姐姐不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Ⅱ 同父异母算独生子女吗
你丈夫是独生子女,你不是了。只要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与同母异父)都不是独生子女了。单独是否允许生育二胎须看所在省的具体规定,各省的情况不同政策上有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补:浙江属人口大省,计生很严,你这条件不行。但你可以向计生机关提出抻请,一般一胎是女孩可能会允许你再生一胎。
Ⅲ 有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人算不算独生子女
有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这种情况,但父母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就是独生子女。
因为:
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确定标准: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 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光荣证: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办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规定如下:
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对特殊情况的规定:
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情况,父母双方仅有一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是独生子女。
Ⅳ 同父异母是独生子女吗
法律分析:有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这种情况,但父母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就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法律依据:《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 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Ⅳ 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算是独生子女吗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具体事宜请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Ⅵ 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算不算独生子女
不算独生子女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内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容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湘人口发【2014】9号)中,(二)独生子女的界定: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含父母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他们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