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组合家庭组合之前我们各有一个孩子,我现任老公孩子有抚养权但户口没在同一户口本上。我的孩子我没有
根据网络相关资料,网址http://ke..com/link?url=FumHfEC0ntfu_nWyijhtVV-qGkSfLec4lOBb4K-Uat26bqocErYFr8RWlec7MwOoxqH-jGCHm5v_EZPsLKrfvH5pRsmpNpOpHmRnLQq-KlQrPrrUwYAEo4S--fgV0som-y35sMgLV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因此,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已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 现在中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独生子女组合家庭,需抚养4个老人,我建议中国应该放宽生育政策,鼓励生孩子
这个问题曾也是中国的焦点问题,中国人民政府确实要采取措施,适度放宽生小孩。因为小孩生的少了,老的增多了,老的就没有了劳动力了那也是不行的呀!少年有强大的劳动力,而老人就老化了;baby又太小了,没有那样的劳动力了!则有一句话:少年强则国家一定也很强!、少年强则中国一定也很强!
3. 我老公家是组合家庭 他后妈带过来一个女儿,就没有在生育了,我老公还属于独生子女吗还能享受新的
不是独生子女了,但是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那还是可以享受二孩子政策的。
4. 一方再婚未生育一方初婚新组合家庭生育一个子女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能,只要双方原来都没有孩子,有一方原来有孩子都不可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5. 组合家庭算是独生子女吗急!
所谓独生子女就是只生育一个孩子!就算是双胞胎也不算!而且你父母如果再生育的话,原有的独生子女证会被同时注销!
6. 两个独生子女组合的家庭还算是独生子女吗
可以生俩
7. 组合家庭能否开独生子女证明
你可以看一下独身子女申请的条件: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希望可以帮到你!
8. 组合家庭能享受独生子女费吗
呵呵!独生子费取消了。因为可以生二胎了。
9. 单独二胎政策,女方是再婚,婚前生育一子女不在现家庭,男方是独生子女,男女双方现组合为新家庭,请问
再生一胎是没问题的,生二胎须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从法理推论上男方是可以的。
10. 组合家庭中双方各有一子女,请问双方的小孩是属于独身子女吗
独生子女按下列复标准确定:制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注:依据第四条规定,双方的子女原本都属独生子女,那么现在也属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