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单位集资建房,子女付款的房产所有权是怎么认定的
这主要看是谁煮面和单位签订的集资房合同,以及单位把房屋产权证办在谁的名下,与谁出资关系不大。如果办在父亲或母亲或父母的名下,房屋产权肯定属于父母。最多子女对父母享有债权。
㈡ 父母的集资房想过户给我,双证齐全,面积超标.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内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容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㈢ 我出资购买父母集资房,,以后房屋怎样才能归我,同父母协议怎么写,兄弟不签字可以吗不公证行吗
你出资购买父母集资房,两方面的态度很关键,一是父母集资房的发起单位的态度,单位是否同意将你父母名下的集资房直接办到你的名下,这个是决定你买的是一手房和二手房的关键,如果不同意,你买的就是二手房,你就只能待将来房产证办到你父母名下后再过户到你名下,费用高,程序繁琐;如果同意就是一手房,直接以你的名义进行房屋登记即可。第二个关键的态度是你父母的态度,他们如果同意你购买他们的集资房,无需你的兄弟签字以及公证,因为父母有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力。
购买协议应写明集资房以及附属物(车库或地下室)的位置坐落、面积、购买价格(主要是看你和父母对集资房购买价格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在集资价格的基础上加价),购买价款由谁缴纳、票据由谁保管、房屋建成分配后同意以你的名义办理、协议签订时间等内容,签订这个协议作用主要是三个:一是给单位看,期望单位将来在集资款缴纳、房产证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二是给你和父母双方看,约束你们双方的行为,防止发生反悔变卦情形;三是暗含着给兄弟看,明示你购买父母集资房的行为是正当的。
㈣ 父母的集资房的房产证可以直接办给子女吗,过给儿女吗
父母的集资的房产证不可以直接办给子女,要到市房管局或者市行政出心房管窗口办理上市接轨手续,才可以转给子女。
㈤ 假如父母的集资房过户给女儿了,多年后,母亲死亡,父亲要回集资房,法律充许吗为什么
父亲是第一继承人,他有权要回。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母亲生前已将属于她的那部分产权转让给你了,那么你父亲就只能要回房子一般的产权。
㈥ 父母单位集资房儿子出资后妈不给过户怎么办
只要你找到证据是你出资的,她没有权利不给你过户的吧!那也是你父母单位集资的房子,单位也可以证明她没份的。
㈦ 婚后单位要买集资房 购房钱由一方父母出 问若日后离婚时此房归谁 如想归出钱一方现应办什么手读
用谁的名字买房此房就归谁。
单位的集资房是单位的福利性房,转让时还得回经过单位答与房改办审核。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到手的。
举例:如果是父母的名字买的,就算说是转让给子女,子女不在那个单位工作是无资格买下这房子,因为单位的福利房只给本单位职工;如果子女已经有过房子,房改办也不允许一个名额享受两套福利性房子。所以这样的房子子女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和处置权、继承权。如果非要继承父母单位上的福利房,那房子也只是单位先收回,补当时购房款减折旧费。
如果房子是两口子的名字,当然是两口子婚后的共有财产。就算父母出钱也是归两口子的,只不过是欠父母钱的问题。
㈧ 我父母在单位买了一套集资房,我父母去世后我想把我父母的房子过户到我儿子的名下,因为现在单位要拆迁,
首先,父母去世了,房子应该由你和你的所有兄弟姐妹共有。如果他版们不要这个房子,需要权写一个放弃继承权的说明并公证。如果没有兄弟姐妹,这个需要社区开个证明,那么你就是房子的合法顺序第一继承人。这时候办理过户肯定不能办,拆迁前一般都是要冻结户口,停办房屋产权手续的。
想要解决你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如下:
拆迁的时候签订的是拆迁补偿协议,后期核发房产证也是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的姓名核发,在拆迁的时候你写一个赠与书把房子给你儿子,(当然刚才上面所说的证明也是要有的)让你儿子跟征收主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期房子名正言顺的就是你儿子的。本来过户是要交手续费的,这里面钻了拆迁流程和动迁工作的空子,拆迁才不会让你过了户再签协议呢。我就在拆迁办工作。。。见过很多这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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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父母单位集资房可以写子女名字吗
1。父母过世后把原本居住的房子(那个房子是用父母的工龄以父母的名字买的)过版户给我,现在房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单位又进行集资建房,我能以我的工龄和名字再买一套吗?
------你所取得父母过户给你的房屋不影响你对单位集资建房的再次购买。
2.再买的话可以拿到有我的名字的房产证吗?
-------当然可以用你的名字进行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