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随迁落户在天津具体的要求是什么
父母落户天津:投靠子女,时限缩短为5年
新政策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内员,男性年满容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父母投靠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均退休
(2)子女均为天津户口,且在津满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投靠落户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亲缘关系的亲戚不能投靠落户。申报前提前做好准备
⑵ 父母投靠天津子女的户口问题
1、小儿子不能迁,您投儿子那属于老人投子女,天津的户口政策里没有弟弟投专靠哥哥。
2、既然您小儿子投靠属不了哥哥,那您二老也投靠不了大儿子,因为天津的户口政策是外地老人投子女,不仅要符合女满55,男满60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外地必须无子女。
⑶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规定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如下: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龄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无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条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单位和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全部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和出国定居人员系统内部查询确认);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9、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该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后可以买房吗
法律分析:天津户籍可以直接买房,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⑸ 父母户口随子女迁入天津有什么用
这个你必须咨询天津当地社保部门···因为岁数原因就算可以享受天津待遇估计也待专遇不一样或想属待遇一样要按照天津标准一次性补缴养老医保费用。(当然第二种虽然花钱多但还是最好的)。
加快速度·等退休岁数过了再办就更不容易解决这个问题(你母亲岁数已经过了50岁退休岁数了)所以你父母情况还不一样·一个退休岁数到了一个没到·都可如何解决你要详细问你天津相关部门
⑹ 父母能随拥有天津户口的孩子落户天津么
目前来讲,天津市是允许外地户籍父母随迁子女落户的,但是也要满足一定条件: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龄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无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条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单位和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父母即可随迁子女落户。
⑺ 外地父母在天津投靠独生子女没有独生子女证书怎么办
摘要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办理申请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依据本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⑻ 父母能随子女迁户口天津有资格买房吗
摘要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后就是天津户口了,是可以买房的。
⑼ 亲戚在天津,孩子可以投靠落户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外省市投靠落户天津包括:外省市夫妻投靠、外省市投靠子女、外省市投靠父母、外省市投靠继父(母)、外省市投靠养父(母)。单纯只是亲戚关系是不可以投靠落户天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