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⑵ 父母投靠武汉子女落户,能买房吗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能买房,下面是北京的做法:
1、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版外省市无子女;
2、在京有合法固权定住所;
3、老人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无业老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两人需同时申请。
⑶ 老人把户口迁以武汉子女户口上可以享受将来的免费医疗
可以
但必须你和老人都属于武汉户口,然后具有固定的工作。如果是这两个条件都具备的话,你可以给老人申请武汉户口,也就是我们说的迁移户口。
老人可以以投靠的形式迁移过来。现在一般的城市都具备这种“养老体系”。
⑷ 目前进入武汉需要什么条件
1.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即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2. 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3. 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
4.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5. 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引进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 国家计划内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紧缺专业、特殊技能人员;
2. 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3.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 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5. 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6. 获地级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符合条件的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或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以上者可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
【拓展资料】
1.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2. 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
申办条件:
1. 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3. 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⑸ 父母投靠武汉落户好处
中心城区: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结婚登记满5年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新城区、开发区:夫妻一方为新城区(开发区)常住户口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挂靠≠投靠 高校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可以挂靠在亲戚家,但小孩不能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按照武汉市落户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中的固定住所可以是亲友家。
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这种搭户政策类似于集体户口挂靠,可以解决你个人的户口问题,但未来你的小孩是无法在亲友家落户的。
【拓展资料】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一、所需条件: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5.结婚证 (必须)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必须)
7.亲属关系凭证、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
其中“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投靠人再婚随迁有抚养权子女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⑹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条件
如果是购房落户: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学历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人才引进落户: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户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在本市落户是指:
(一)户籍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二)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托管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⑺ 父母投靠武汉子女落户,能买房吗
摘要 亲,是可以买房的,但是不能贷款的
⑻ 外地父母投靠武汉子女办理流程
你好,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方法是: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
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七、公
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八、文
书
《准予迁入证明》
九、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
⑼ 外地人落户武汉的条件
外地人户口转入武汉市户口的方法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五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