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起诉子女不孝,法院会怎么处理
法院受理了就调查事实,根据当初的事实相应处理,法律是比较健全的,应该有相应举措
㈡ 儿子在国外也不回家也不善养老人怎样起诉,现在是否有法律对子女常年不回家,可以起诉吗
协商不成,到自己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儿子履行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㈢ 儿子多年不回家,不养父母,怎么办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索要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付给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㈣ 爸爸把自己的儿子告派出所说不回家违法吗
父母与子女之间虽然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每个孩子自出生时起,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享有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受抚养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国家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为法律所不许的,家长随意打骂、体罚子女也是违反法律的。
对于父母打骂、体罚子女的行为处理,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父母经常打骂子女多数属于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由所在单位、街道或者公安机关通过批评教育,促使他们改正错误,采取正确方法教育子女。但是,如若经常打骂、体罚孩子且情节恶劣,比如手段残忍、延续时间长、屡教不改引起公愤的,或者致使孩子重伤、死亡的,则应当负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㈤ 成年不回家父母报警抓合法吗
法律分析:成年了应当独立,可以回家住宿也可以不回家住宿,但不管是否在家住宿都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定期看望父母。如果成年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㈥ 女儿八年不回家看父母能起诉吗
可以,不过起诉的结果一定会是,法庭上再见一面,以后再也不见。
㈦ 子女多长时间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或拒绝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㈧ 子女不回家看父母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违法,建议常回家看看。子女对父母有抚养义务,如果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或拒绝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回家看看。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㈨ 为什么7旬翁告子女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迁徙和外出工作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有时让子女“常回家看看”却成了一些老人的奢望。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然而现实中,子女“不回家”的家庭却各有各的问题。
判决作出后,老陈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他称,自己并未辱骂儿子,子女们颠倒是非,当初也没有遗弃儿子,是因为无法照料才放到孩子母亲那照料,孩子母亲要钱,但他没有钱,他曾承诺会接儿子回家。
子女们则仍坚持认为父亲自己有房,有退休金及医保,子女们也无法看望他。时间转眼到了2017年。近日,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一审法官告诉记者,双方拒绝接受法院的调解,法官认为,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双方多年积怨,矛盾较深,难以化解。
讲法律也要守孝道
越秀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常回家看看”是中华民族传统孝道的重要内涵。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上述案例中,老陈的子女不能以经济困难、工作不便等为由,拒绝赡养或者看望父母。法院判决老陈的子女定期探望老陈,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我国的孝道文化传统。但是,如同抚养权、探视权纠纷案件的执行一样,“常回家看看”的判决也具有特殊性,如何妥善执行此类案件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需要继续研究探索的课题。
㈩ 父亲长期不回家,也不给家里生活费,子女能否起诉索要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子女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出现在父母离婚后。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特别是同居共财的状况下,子女不需要将父母起诉到法院索要抚养费,即便产生纠纷也是家庭内部矛盾,应采取内部化解的方式解决为好。如果父亲确实不尽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是当然的可能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