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保证是给一方子女的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等证明保证是给一方子女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有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贰』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给子女买房,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有约定按约定,如无约定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叁』 婚后父母买房赠送给女儿
法律分析: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肆』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伍』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赠与协议怎么写
法律分析:1、写明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身份信息。
2、写明赠与房产的坐落信息、产权证号或者购房合同编号。
3、父母可以明确赠与房产的范围,包括房产附带的相关权益,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全部赠与给子女。
4、明确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赠与房产不存在权利瑕疵,这是为防止他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追回房产。
5、明确房产的过户时间以及过户时的税费由谁承担,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一般会约定当房产具备过户条件时,无条件配合子女过户,并承担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同时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
6、明确赠与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接受财产一方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如果撤销赠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7、明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签字,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陆』 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如果规避风险
一、父母全资购房。在司法实务中,有的父母通过自己出资购房为子女使用,房产登记所有权为父母自己,这种情况下,属于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借给子女使用,属于借用合同的范围,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该财产不会因为子女的使用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只能作为以后的遗产处理。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和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会比较有利。
二、父母出资购房。该种问题存在两种情形,1是婚前出资购房,父母往往会考虑子女婚后的生活有保障,提前在子女结婚前,帮助子女交首付或者全款购房,该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如果亲家双方父母婚前协议购房,建议签订《子女婚前购房出资协议书》,约定双方的出资额以及付款方式等,以便后期发生纠纷,同时如果双方父母明确将购房出资赠与子女双方,那么该财产为子女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是婚后出资购房。该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会看双方是否有约定,约定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后的房屋分割等,这种情况下,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往往父母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轻易不签订协议,造成后期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时,该父母出资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没有协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仍然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
三、父母担保购房。在生活中,子女在购买房屋时,为了省却开发商要求的担保费问题,父母可能会以自己的名义为子女担保购房,子女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父母会在担保合同中签名,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发生不能按期支付贷款时,父母要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不但造成其财产的更大损失,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建议这种情况下父母不要以担保人的身份为子女担保贷款。
四、父母顶名购房。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该种情形下,是属于父母对子女财产的赠与,还是父母借子女顶名购房,需要看当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建议父母们保留向开发商转账的银行记录、与开发商签订的相关预售合同,缴费单据等,虽然最终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签子女的名字,但是前期相关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法院会认定为顶名购房,同时,建议必要时与子女双方签订顶名购房的协议,实现风险的提前预防。
五、父母虚假购房。有的子女因为没有购房的资格或者因为信用问题,造成无法贷款购房,父母会不得已通过自己购房的方式签订购房协议,由子女偿还贷款,该种情形下,父母的出资能够通过贷款协议或者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单据中看出资额,但是子女偿还的贷款,如果子女将款转入还款协议账户或者由父母转入还款协议账户,将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父母与子女签订相关《购房出资协议》,以便理清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总之,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感情是子女双方的事情,但是法律风险需要规避,防止以后造成家庭矛盾,影响自己的生活。
『柒』 如何证明父母出资买房是赠与自己一方
证明父母出资买房是赠与自己一方需要在买房时认定房产为赠与子女。由父母出资买房后的房产在婚姻关系中有两种归属,一种是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另一种是认定为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想要将房产归为个人财产,在父母买房时需要进行认定,将房产认定为赠与子女一方的财产。认定方式是签署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捌』 结婚前父母全款买房子,然后写了儿子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分房子
婚房绝对是婚姻中大件,原先的法律对婚房规定不算接地气,但现在的法律规定:婚前父母给子女全款买的婚房,是该名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不幸去世,那么这套婚房变会成为你的遗产,你的妻子、孩子、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你的房产,现实中,有孩子不再婚的话,父母也不会跟你抢夺遗产,算是对你的承认和肯定。
『玖』 父母全款为子女买房婚后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拾』 父母出资购房过户给子女算是赠与还是赠与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如果婚前购买的,属于赠与,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购买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