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父母在香港定居子女

父母在香港定居子女

发布时间:2022-05-29 04:09:31

❶ 父母在香港 儿女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定居香港

按现时法例规定:若子女未成年(即未到十八岁)的,可向当地公安局以"投靠父母类"作申请出港定居。若子女年龄已超过十八岁,只可等在港的父母年龄超过六十岁时,在港无子女的,才可向当地公安局以"照顾父母类"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

若父或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且子女在父或母(永久居民方)取得永久居民後才在大陆出世的,随时可向当地公安局以"子女类"申请出港定居。


(1)父母在香港定居子女扩展阅读:

香港移民计划 - 移民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本计划来港:根据计划申请人已满18周岁;在香港及居住地无不良记录;(c)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中国国籍申请人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文件;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将不低于1000万港元投资在港府允许的投资项目当中。

❷ 父母双方都在香港定居申请内地子女去港照顾父母需要香港办理什么手续回内地办理

需要办理去香港定居的护照才可以

❸ 请问父母在香港定居现在六十岁想申请子女照顾需要什么流程

内地申请
你父母常住户口派出所申请

父母投靠子女类

即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还须提交:

(1)申请人在内地无子女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包括父母子女关系、内地所生子女情况及子女定居说明的公证材料;

(3)交验定居在香港或澳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公证。

(4)港澳关系人属于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

❹ 父母一方在香港定居年满60,子女如何能办理香港定居

申请条件
(一)港澳单程
1、夫妻团聚类:夫妻一方定居港澳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照顾父母类:内地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其父母双方均定居港澳、均年满60周岁且在港澳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
3、父母投靠子女类:内地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定居港澳的18周岁以上子女。
4、子女投靠父母类:内地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定居港澳的父母。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
1、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2、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跟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3、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满七年后,因多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
4、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
(三)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
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澳门居民身份时未满14周岁(含生日当天,下同),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09年12月1日仍定居澳门,可以申请前往澳门定居与父母团聚。具体有下列两种情形:
1、申请人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持有首次发证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以前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且以首次发证当日计算,申请人未满14周岁;
2、申请人持有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以下简称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取得澳门居民身份、现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且以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澳门居民身份当日计算,申请人未满14周岁。
(四)持《入境许可证》单程前往香港
申请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留权已经香港入境处核实,获签发《入境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港澳单程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单程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港澳定居的意见。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需同时交验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夫妻团聚类:交验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此段婚姻育有亲生子女的还须交验子女身份证明及出生证明。偕行的子女还须交验出生证明及内地父或母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子女照顾父母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父母在港澳无子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受理申请时填写《声明书》。内地有兄弟姐妹的,还提供兄弟姐妹商议由谁去照顾父母的协议书,交验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父母投靠子女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提交父母内地确无子女的证明,受理申请时填写《声明书》,如港澳有多名子女,还需提供其他子女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子女投靠父母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并提交复印件。
6、父母已离异的未满18周岁子女,须提交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父或母已死亡的,须提交父或母的死亡证明书。
7、子女照顾父母类、父母投靠子女类、子女投靠父母类这三种类别中的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或婚前生育的或系非婚生子女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规格:48mm×33mm),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8、收养子女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
9、受理申请时填写《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10、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以下简称“永居子女”)
1、香港永居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一式两份(粉红色和白色),澳门永居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两份(浅蓝色和白色)(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每份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及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2张。(“永居子女”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B5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3、交验父母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父母一方在内地的,交验在内地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5、交验申请人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6、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7、父母已离异的未满18周岁子女,须交验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并提交复印件两份。父或母已死亡的,须交验父或母的死亡证明书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8、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婚前生育、非婚生子女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作DNA测试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9、受理时填写《同意书》、《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10、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和澳门关系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澳门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澳门超龄子女类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属申请条件第二种情形的,还须提交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
4、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7、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婚前生育、非婚生子女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作DNA测试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8、受理申请时填写《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9、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持《入境许可证》单程前往香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持入境证类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
4、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亲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香港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如有香港亲属需提供)
7、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8、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一)《前往港澳通行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二)符合多种定居申请条件的内地居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申请。
(三)所有赴澳门的单程申请以及收养子女赴香港单程申请,须备齐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四)按省公安厅规范要求,必须两次面见赴港澳定居申请人及其港澳关系人,现场采集合照。在受理港澳定居申请时首次面见,在办理出境手续时第二次面见。第二次面见后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❺ 父亲是2001年1月定居于香港现女儿32岁可以帮理申请香港定居吗

父亲是2001年1月定居于香港现女儿32岁不能申请香港定居。
父母获得定居香港资格时其子女未满14岁即可随父母一起定居香港,超过14岁则不能申请香港定居。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香港定居,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在内地子女。自2011年4月1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按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迄今已先后受理了五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赴港定居申请。
女儿现年32岁,按照2016年计算,父亲是2001年1月定居于香港,则2001年1月时其女儿已经有17岁,远远超过2001年11月1日以前未满14周岁的规定,不可能获得香港定居的许可。只能等到父亲年满60且身边无其他子女的情况下申请照顾老人单程证定居。

❻ 父母在香港定居,女儿60岁可以申请香港定居吗父母一方已在香港定居多年,他们的女儿到60岁可申请定居香港

为啥女儿要60岁? 应该是父母岁数大了,需要子女照顾的前提,你可以申请照顾父母的理由提出定居的啦。

但是你必须是父母的唯一子女,或者其他的子女都在国外定居或无能力照顾写出证明。

探亲形式的只有是投奔子女,夫妻,照顾老人。

❼ 一方父母是香港居民的大陆子女是否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

可以通过申请香港亲属移民的方式。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其下列受养人如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来港:

  1. 其配偶;

  2. 2.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3. 3. 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❽ 一方父母是香港居民的大陆子女是否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2-22

❾ 父母在香港子女移民

有多抄种情况的:
1、永久袭居民子女: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那么无论孩子多少岁,无论母亲是否香港居民,都可以申请。
2、超龄子女:父亲是2001年11月前领取香港身份证的(身份证就行,不需要永久),领取身份证时孩子未满14周岁(未出生也可以)。那么无论孩子多少岁,无论母亲是否香港居民,都可以申请。
3、未成年子女:如果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就要看母亲是否香港居民和孩子满18周岁没有,如果母亲是香港居民,孩子未满18周岁,就可以申请。当然,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母亲申请夫妻定居的时候,可以携带一起申请的。

❿ 子女申请父母港澳定居

(注重粗体字,当然最好认真阅读全文)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知2010年8月6日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知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l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公示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批准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决定后,将为申请人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 五、证件的换发和补发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证件原件。 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重新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六、证件收费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0元 七、注意事项(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港澳亲属应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

阅读全文

与父母在香港定居子女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为什么就业年龄跟退休年龄相差大 浏览:447
四开纸是重阳节手抄报 浏览:278
日本长寿小镇在哪里 浏览:795
成都市退休工资统计 浏览:973
秋天吃什么养脾胃养生 浏览:728
老人骨折后固力康要吃多久 浏览:340
宁夏退休金 浏览:785
补脑的中药预防老年痴呆 浏览:614
长寿湖游玩 浏览:269
只能转养老保险 浏览:234
以前是农村养老保险现在交社会保险 浏览:772
写父母的特点有哪些 浏览:466
汕头哪个医院星期天有体检 浏览:362
重庆长寿湖烧烤 浏览:530
农民养老保险怎么交多少年 浏览:772
父母离婚的伤害最大的是什么 浏览:574
潍坊半山养生会所怎么样 浏览:608
驼奶中的五大长寿因子分别是什么 浏览:5
老年痴呆治疗拼图 浏览:484
10月2日重阳节 浏览: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