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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政策的提仪者

发布时间:2022-05-25 08:35:15

⑴ 计划生育的提出者,他真的成为一胎化的罪魁祸首吗

马寅初只是提出要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并没有提出一孩制,一孩制是航天专家宋健提出来的

⑵ 哪个代表建议允许退休独生子女父母随子女落户

出席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接受采访时表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是重大民生课题,应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倾斜。如放宽户籍等政策限制,对已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许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户,并在社保、医保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建议“允许退休独生子女父母随子女落户”,最主要的指向是呼吁“医保全国漫游”。当然了,除此以外,“落户”也能给随迁老人们带来其他“福利”,比如说免费使用一些涉老市政设施,享受社区的日间照料、健康管理等具体公共服务等,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审视,促成这一善政,理所应当。

不过,现实的复杂性在于,此事还牵涉到抽象的公平问题:“随迁老人”年轻时在老家工作参保、纳税,老了却到新城市“享受待遇”,难免不受欢迎。

(2)独生子女政策的提仪者扩展阅读

允许退休父母随独生子女落户值得探讨与尝试:

允许退休独生子女父母随子女落户,必须给承接城市以对应的资源转移保障以及政策倾斜激励。仅仅用情怀、用道义角度说事,是很难奏效的。让大城市接纳随迁老人、善待随迁老人,需要的是顶层设计,需要的是体系支撑。

允许退休父母随独生子女落户虽然面临一些困难,但很值得探讨与尝试。下好用工、医疗、养老全国一盘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消除老年人合理流动的障碍,也需要各地相互理解并加强配合,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共同化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难题。漫画/陈彬

⑶ 人大代表建议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调10-20%,这能为独生子女减负吗

人大代表建议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调10-20%,这能为独生子女减负吗?当然能为独生子女减轻负担,但是问题在于最近咱们的人口出生率实在是太低了,如果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岂不是变相鼓励少生?当然具体情况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关于独生子女补贴的政策,各省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采取一次性补贴,有的地方按月补贴,而且补贴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有的省份高一些,有的省份低一些。但无论是高还是低,体现的都是对独生子女父母这一代人的关怀和关爱。虽然每年960元并不多,我一样感觉到政府的那份温馨、那份温暖。

⑷ 独生子女政策是谁提出来的

法律分析:马寅初,男, 汉族人,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新中国建立后,他曾担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校长等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⑸ 当年谁提出来的独生子女政策

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的邵力子,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政策的是马寅初2,邵力子最早在1921年任《民国日报》主编的时候,就提倡计划生育,在自己主编的副刊上发表十月革命后《俄国婚姻律》,把节制生育与妇女解放问题结合在一起宣传3,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计划生育的主题发言。这是他第二次在重大政治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4,马寅初在1957年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新人口论》,正式提交了计划生育的提案。这是第一个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大提案。

⑹ 中国独生子女是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并在部分市、县试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大力提倡晚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⑺ 中国是谁提出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客人时说,“人口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把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凡是保证只生一个孩子的,我们给予物质奖励。”

1979年1月,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了如何在1980年把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体措施。此后,各地都出台了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对违规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的严厉处罚。

很快,在陈云、华国锋等人的要求下,计划生育政策又变为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胎。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计划生育规定。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客人时说,“人口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把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作为一个战略任务。我们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凡是保证只生一个孩子的,我们给予物质奖励。”

1979年一年里,全国29个省区市有27个出台了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控制生育。除部分少数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国城乡全面实行,仅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农村可生育两孩。

1979年12月15-20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在成都召开各省、市、自治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为确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9.5‰和8‰的目标,“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倡和奖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工作上来,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

1980年2月2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召开的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新风尚座谈会上提出:“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农村90%的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本世纪末,我国总人口才能控制在12亿左右。”

1980年,全国总人口达9.87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8.2‰和11.9‰。1981年3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副总理陈慕华兼任首任国家计生委主任。

(7)独生子女政策的提仪者扩展阅读:

政策的内容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 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建国以来,由于卫生工作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婴儿死亡率大大降低,寿命大大延长。但是,我们长期对人口出生率没有适当控制,致使人口增长过快。旧中国从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国只增加人口一亿三千万。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亿多,除去死亡,净增四亿三千多万人。人口增长得这样快,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很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尤其严重的是,我国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零年这一段时间增加得最快,现在三十岁以下的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五,今后每年平均将有二千多万人进入结婚生育期。

如果不从现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长,按目前一对夫妇平均生二点二个孩子计算,我国人口总数在二十年后将达到十三亿,在四十年后将超过十五亿。

这将会大大增加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困难,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难有多少改善的严重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现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⑻ 代表建议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调10-20%,该建议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代表建议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调10-20%,这一提议两极化比较严重,一部分人支持,一部分人反对。支持的人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一旦工作了之后负担会比较重,因此等待两个父母老了之后,可能就会出现照顾不过来的情况,所以这一提议是为了减轻独生子女的负担。

三、结语

不管怎样这名代表的提议可以说得上是真正的为老百姓考虑的,而且一个提议也是需要得到其他人支持的,这一个过程还是比较漫长的,所以大家只需要静候佳音即可。另外代表提议这样的内容也是出于一定考量的,所以大家也不用发表自己的意见,虽然这个提议已经提出了,但是想要实施,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⑼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哪个会议提出的

党的十二大。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到了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随经济社会发展经历过十数次调整。

上世纪50年代,由于社会安定、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我国迎来了第一波人口过快增长时期。3年自然灾害结束后,1962年-1973年,我国又迎来一轮生育高峰,总出生人口一度有3.2亿。

1971年,为减缓当时人口过快增长,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此举被认为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真正起点。到1978年,全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划生育机构和运作模式,当时有两个口号:一个是“晚、稀、少”;另一个是“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第二年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将有关生育政策的文件内容从“最多两个”改为“最好一个”。至此,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1982年12月4日,计划生育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此后,我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其间略有微调,例如放开“双独二胎”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一孩半”政策。30多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但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红利有逐渐消失的风险。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从2012年首次出现下降,当年减少了345万人,但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0243万人,占总人口14.9%,学界认为这属于较高占比情况。

为此,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受原国家卫计委的委托,中国社科院人口和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曾带团研究论证逐步推行全面两孩政策的可行性。在他看来,当时探索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是决策层在科学研判国内人口形势和人口问题的背景下,作出的人口发展战略调整,既符合人口发展客观规律,也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期待,对改善中国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年后,全面两孩政策公布。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在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劳动力减少的背景下,全面两孩政策积极顺应了群众对生育两孩的普遍需求,也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计划生育、中国网——新中国生育政策变迁 “可以两个”时代到来

⑽ 独生子女是谁制定的

网络名片
马寅初(1882—1982),男, 汉族人(“回族说”为误传,详见词专条内辨析),中国当属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新中国建立后,他曾担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校长等职。1957年因发表“新人口论”方面的学说而被打成右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他一生专著颇丰,特别对中国的经济、教育、人口等方面有很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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