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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房贷父母共同还款有权分房子吗

发布时间:2022-05-24 03:10:44

㈠ 父母是共同还款人房子有份吗

法律分析:这个要以具体情况来看的,包括是否有签订赠予协议等,都有多种情况。此外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是否在房产证上登记名字来确定是否有父母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㈡ 如果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写了父母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剩余款,如果离婚了,另一半有权分割房产吗

有权的。
婚后共同还贷的支出部分,处分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这部分支出带来的收益,也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了,另一半有权分割该房屋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份额。

㈢ 房贷的共同还款人可以分割财产吗

继母无资格分割房屋。首先,80%首付款是你亲生父母对你的赠与或借款,每月还的房贷也是你亲生父母对你的赠与或借款,现在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你就是产权人;其次,继母所出10%首付款是其对你的借款,你已经还清该笔借款,你与继母不存在法律关系,贷款合同将你继母列为共同还款人不影响房屋的权属;最后,记住保留证据。

㈣ 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其父母是共同还款人.婚后部分的房子和女方有关系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像这种情况,房子肯定属于共同财产了,毕竟婚后部分的房子和女方是有关系的,所以女方也是有一份的

㈤ 婆婆出钱买房儿媳妇和儿子作共同还款人,但钱是婆婆一直在还贷款,请问儿媳妇离婚有权要求分房款吗

首先要确定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婆婆名下,由儿子儿媳作为主贷人进行偿还房贷,且还贷款项一直由婆婆出资的,那么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是登记在儿子名下或者与儿媳两个人名下的,同样需要看情况来认定。其次,具体还要看购房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内,婆婆出资还贷的行为是否有与夫妻双方进行约定,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或是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可以约定是和夫妻双方的借款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示您,举例以下这种情况,该房屋于婚后购买、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贷款由婆婆出资偿还并且没有约定,可以主张是婆婆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即可以主张分割。

㈥ 父母作为购房贷款共同还款人,有权处置房子吗

不可以.只有夫妻间才能成为共同还款人,你可以把房证写成你的名字.就可以贷款了.如果怕将来有任何麻烦,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合同公证,说明此房为你出资为老人购买,等老人百年后,房子归你所有.

㈦ 房产写了儿子名,都是父母还贷,法院咋判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为婚前购房,所以首付部分视为对男方的赠予,而按揭部分不管是父母出资还是男方出资,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有权利获得属于自己的份额的。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

㈧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您好,不同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落到儿子一个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无权要求分房的,如果落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权分房的。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到孩子一人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那么是会存在争议的,实践中既有可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是最坏的结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从出资、家庭情况等方面作争取。
虽然房子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但还是要提醒您的是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㈨ 父母付首付买房,我还贷款。房证写我的名字,父母去世后,这套房子属于我吗其他子女有权利分割吗

没有,首先法律上房产证才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可以主观认定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你父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无偿赠与),房产证写你的名字,也是你负责房屋还贷,除非你父母在世时提出异议并且胜诉,否则房子归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父母争议也是以胜诉为前提),你父母首付买房的行为(法律关系)在你父母去世后对于你其他兄弟来说是无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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