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新乡地区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没法了,能个实惠的
Ⅱ 河南新乡 独生子女补助 现在开始发钱了吗
有 而且已经开始了 你需要写申请书通过村,乡,县.申请书最好写的感人些.
Ⅲ 请问独生子女,国家都有那些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二条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六条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Ⅳ 今年河南新乡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帖
很早就发,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没申请
Ⅳ 我是河南新乡获嘉县人,我持有独生子女证,今年已60周岁,应享受哪些补贴
独生子女证的补贴和待遇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国家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假期工资照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Ⅵ 新乡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都需要什么
1 结婚证
2 户口簿
3 身份证,父母和孩子都要
4 独生子女证
5 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6 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单位破产不存在,具体咨询办事人员)
Ⅶ 独生子女父母能不能在子女工作所在地申请廉租房吗
独生子女父母,不能在子女工作所在地申请廉租房。除非是办理随子女,户口迁到当地,是可以提出申请的。
Ⅷ 今年,新乡市开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单位将我的名字
有单位的,单位发放。
没单位的,户籍地发放啊。
夫妻分别计算。分别领取
单位改制的。由户籍地发放。
Ⅸ 请问独生子女随迁的父母可以买共有产权住房么
1.谁独生子女迁移户口的父母可以和独生子女购买共有产权房。
2.前提是所购买的共有产权房符合当地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