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开抚养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抚养关系可以通过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抚养关系的证明书来进行证明,继父或者继母抚养以及教育继子女的状态一直持续的确定形成抚养的关系。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的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可以虐待或者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Ⅱ 父母愿意帮带孩子证明怎么写
证明
我们夫妻为了抽身从事工作,经家庭成员商议并一致同意,由父母****带孩子,他们将尽心尽力监护孩子,我们愿意支付父母照顾孩子的费用****元。
证明人(小夫妻和父母都签字)
年 月 日
Ⅲ 抚养权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父母办理孩子的抚养证明,应该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需要办理抚养证明的一方当事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去民政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审核完成之后,就可以向其出具抚养证明,但是如果是变更抚养权的,应当先要有人民法院准予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一般夫妻离婚后,孩子是有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协议不成的再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Ⅳ 父母愿意协助抚养孩子证明书怎么写
这有什么好做文章的?小孩几岁?十岁以上需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十岁版以下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权的原则,两者条件相差不多一般也是倾向判给女方的,何况你们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好说的?直接写标题:证明;正文:把事情描述清楚就可以了;日期和最重要是你父母签字就完了,这个没有太正规的,主要是书证的一种而已,你父母可以直接出庭作为人证,就不需要这个书证了。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Ⅳ 父母一方抚养证明去哪里开
法律分析:孩子抚养权证明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开。由申请办理人去民政局进行亲自办理,办理的程序是,申请、审核、出具证明。如果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由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即可;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变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Ⅵ 诉讼离婚中父母能帮助自己带孩子的证明书怎么写
直接由父母亲书写证言即可。不过好象对你们争抚养权的帮助不是很大。
Ⅶ 女方父母愿意协助女方共同抚养儿子的证明,应该怎么写
抬头肯定是证明
正文
兹姓名(父亲的)身份证号,姓名(母亲的)愿意与姓名(女方的)共同扶养姓名(儿子的)一直到多少岁,特此说明,然后落款就是签字,手印什么的。
Ⅷ 抚养关系证明怎么写
抚养关系证明。兹证明王某某身份证号和付某某身份证号是夫妻关系,为本辖区居民,二人共生育三个子女,分别是女儿某某某。
身份证号某某某儿子某某某,身份证号某某某,女儿某某某,身份证号某某某,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然后找市上的领导盖章即可
(8)父母帮助抚养子女证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Ⅸ 女方争取抚养权需哪些证明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