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独生子女费发放时间
具了解各地基本上是每年的10一11月份发放当年的独生子女费,因此回答你当年10一11月份。具体时间你最好去你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
② 独生子女费几月份打到卡里
独生子女费打到卡时间具体的发放日期根据各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个月起发到其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独生子女申领条件如下: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③ 2021年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放
大约11月份左右,各地基本上都是每年11月份左右发放当年的独生子女费,所以是大约11月份。
④ 每年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可以领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保健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⑤ 2021年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每个省份的独生子女补贴发放的时间都不太一样,具体的以当地为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21年对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2021年独生子女费依然还是集中于孩子出生后且18周岁之前,以及父母60周岁以后两个阶段。具体能领多少钱补贴,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出炉,每个地区的独生子女补贴标准可能都不一样,有按月补贴的,大部分地区每月每人200元左右,不过也有一次性支付的,比如某地区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左右;
2021年独生子女补贴费发放方式有稳定工作的朋友在单位领取,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农村居民在乡镇政府领取。对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问问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者在当地政府网站上上查询信息,也可以拨打当地计生委电话询问。
⑥ 2020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根据区统一安排,2020年失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定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发放,具体
事项规定如下:
1、发放时间: 2020年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发 );
2、发放地点: 各社区居委会;
3、随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户口簿、失业证、结婚证(或离婚协议);
4、享受年龄: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已婚育龄妇女可参加免费B超检查;
6、发放中应明确几点:
①离婚者应带离婚协议,按离婚协议和有关享受规定:子女判谁共同生活方享受;
②2020年农转非无业人员今年不享受;
③2020年6月30日前失业由原单位出具有否享受过证明可领,7月1日后失业在原单位
领取;临时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间由现用工单位发放。
⑤在失业父母户口地社区领取。
⑦ 2020年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放
大约10一11月份。
独生子女费各地大约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报,当年10一11月份发放。
所以大约10一11月你发放。
你的情况应该是子女已经超18周岁或没有按规定申报造成的。
按规定独生子女在18周岁以前必须每年申报领领独生子女费。
⑧ 独生子女补贴每年几月份发放
独生子女补贴每年的10一11月份发放。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费基本上是当年3一4月申报,一般会在10一11月发放当年的。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规定18周岁前的独生子女才可以享受奖励金,而过了18周岁就不能享受了。同时,如果父母到了60周岁,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⑨ 独生子女费到账时间
独生子女费到账时间大约十月到十一月份。 独生子女费各地大约基本都是每年三到四月申报,当年是到十一月份发放。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第三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⑩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是什么
2020年失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定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发放,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1、发放时间: 2020年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发 );
2、发放地点: 各社区居委会;
3、随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户口簿、失业证、结婚证(或离婚协议);
4、享受年龄: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已婚育龄妇女可参加免费B超检查;
6、发放中应明确几点:
(1)离婚者应带离婚协议,按离婚协议和有关享受规定:子女判谁共同生活方享受;
(2)2020年农转非无业人员今年不享受;
(3)2020年6月30日前失业由原单位出具有否享受过证明可领,7月1日后失业在原单位领取;
(4)临时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间由现用工单位发放。
(5)在失业父母户口地社区领取。
(10)安庆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时间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