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是什么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长期的聚少离多所带来的“空巢家庭”和“代际”分化,造成了农村人口结构老化,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去了依托。在此情景下,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好转,而是面临着更多的新困境。
(五)农村税费改革冲击集体养老基础
在我国农村,赡养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多年来实行的是以五保户和养老院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养老制度。集体养老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丰富和管理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整体负担,但也削弱了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村级集体经济趋于瓦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又相当有限,致使原来由乡镇统筹和村级集体经济负担的部分五保户和其他一些农村贫困对象失去了救济保障。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情况更为严重。一些符合五保政策的对象,因为财政下拨资金有限而被挡在五保门外,未能实现应保尽保。各地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影响到集体养老的普及和规模化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变化,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农村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20多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积极工作,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建立增长机制、防范基金风险,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到2006年末,全国已有1 900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5 374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3]。农村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工作也逐步展开,全国有1 2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达到445万。
然而,从总体上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人口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低。已有的保障措施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居民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待发展
1.城乡社会保障二元分割。受到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影响,我国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覆盖广大农村居民。在很多地区,多数农民缺少社会保障。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所享受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农民都不能够享有。尤其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们不得不退回到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从各地情况看,只有极少数失地农民能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考试大网站整理许多失地农民家庭靠征地款来维持生计。征地款一旦“吃”完,生活往往没有着落。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得不到政策扶持。失地农民大量转化为城市贫民,已经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
3.农民工社会保障。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开始以不同方式从城镇职工向农民工延伸。据国家农业部2005年的调查,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2.9%,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0.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3.8%。只有9.6%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购买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与农民工的关系最为密切,但农民工的参保率低,他们中间的伤残者不容易得到经济赔偿;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不能跨地区转移,参保不能受益,退保率高。根据现行规定,当农民工的工作发生变动的时候,退保只退还个人交费的部分,企业给农民工缴纳的保费是不予退还的。
(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待充实
这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财政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财政投入的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不相适应。投入总额不但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加,反而逐年下降。另一方面,财政投入的社会保障资金分配不均衡,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比较严重。
实际上,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明显少于其他国家。以2000年为例,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占中央财政的总支出,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也主要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仅占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总数的11%;占全国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却占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总数的89%。城镇社会保障的覆盖率达到91%,而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只有2%[4]。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待健全
1.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比较高。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5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5]。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有些人甚至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当低。在我国农村,付诸实施的社会保障项目,除了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之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基本上无从谈起。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农村民政对象应保未保的现象普遍存在。截至2006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66%和55%;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仅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22%[6]。
3.农村社会保障机构效率低下。首先是管理体制不顺。从1998年机构改革至今,全国多数省区直辖市将农保管理的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但多数地县和乡镇还未划转,形成劳动保障部门没有接、民政部门不好管的状况,造成不少地方的农保管理工作断档。在全国1 900个农保试点县中,多数地方的农保机构还遗留在民政部门。其次是资金掌控不公。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没有严格制度和健全机构,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最严重的问题出自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与使用。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却用公款为自己投保。他们置百姓生活于不顾,滥用公共权力,瓜分侵吞本来就不充裕的农村社保资金——农民的“活命钱”。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致使养老保险项目无法正常运作,群众投保的积极性自然受到影响。一些地区还强制农民参保。筹集到的养老保险金被挪作他用以后,出现风险,以致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推行。
三、完善我国农村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基本目标。如何为4 000万失地农民、1.5亿农民工、1.6亿农村剩余劳动力、8 000多万农村老龄人口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如何衔接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对这些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改革现行土地制度,再造土地保障能力
“耕者有其田”是农耕社会极低层次的保障制度。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今天,土地保障功能持续弱化。考试大网站整理然而,在现代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土地既是农民最为基础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依靠的生活保障。
1.改“承包制”为“永包制”。只有永久性地确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才能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和耕地的主人。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经营土地、长期投资土地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地
发挥土地的生产潜力,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制度,逐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大幅度地增加农民的生产性土地收益。
2.改革征地制度。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是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它以政府的名义征地,不分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所以,必须修订有关非农建设用地的法律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严格限制政府运用征地权的项目范围,切实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巩固农村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
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在农村养老中具有基础地位。在新的形势下,需要继承和发扬家庭养老的传统优势,赋予农村家庭养老以新的内涵。一是继续倡导尊老敬老的风尚,强化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二是完善家庭养老规章体系,使家庭养老从伦理走向法制;三是把赡养农村老年人同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如遗产继承和职位升迁等)联系起来,鼓励尊老养老的行为美德。同时,还需要正确引导农村老年人加强自我养老。农村老年人应当切实转变传统观念,树立“防老”意识,提高自我养护能力。一方面,合理控制和有效利用自己的财产。老年人不应当将自己毕生积累的财产一味“无偿”地转让给下一代,而应当参加养老保险或进行储蓄,强化自我养老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积极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农村老年人不仅具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而且其中的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劳动热情不减。他们有知识、有技能做到老有所为,自我养护。这种自养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三)搞好农民身份转换过程中的养老制度衔接
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的身份开始向两个方向转变:其一是通过劳动力转移,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成为城镇务工人员;其二是通过土地征用,一部分原来拥有土地的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农民工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正规就业的,又有灵活就业的;既有稳定就业的,又有流动就业的。对此,应当分层次、分类别地保障农民工。对于稳定就业(从事正规就业,建立了5年以上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直接将他们纳入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养老保险基金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对于不稳定就业(签订短期合同,频繁流动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先建立过渡性质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不实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对于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可以按照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规模,折算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并且根据折算后的缴费年限建立城保个人账户。对于回乡务农的农民工,可以继续在原籍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在本人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经本人提出申请、经办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将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并入本人在原籍的农保制度,改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当前,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国家要尽快出台全国性的统一政策,以解决农民工养老账户的合理流动问题。
至于失地农民,除了做到公平补偿,还要把好“土地换保障”这一关键环节,确保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金能够进入失地农民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或者将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让他们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
(四)建立社会统筹的农村养老保障框架
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就是要实现从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为主向社会养老为主的转变。这个转变所遵循的原则主要是,朝着城乡统筹的一体化方向,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根据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低标准、广覆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1.扩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范围。适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阶段、有步骤地将农村居民基本养老账户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账户接轨,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办法,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够在不同地区之间、在不同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的流转或接转,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由完全个人账户的模式改革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调剂金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改变了完全依靠个人账户增加积累、没有待遇调整、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一系列问题。
2.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作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核心问题,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制约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面向农民筹资,要降低门槛,坚持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国家三方联合筹资的办法,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政策支持、集体适当资助的形式,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对于集体资助存在的不确定性,国家财政要保底,要适当投入,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落实到位。公共财政投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就不应该再提取管理服务费。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相应地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利于用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3.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监管机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长期性的后备基金,具有累计性和刚性增长的特点。管理这部分社保基金,就要确保其安全,努力实现其保值增值。现行的基金统一与财政专户的管理方式,虽然可以规避投资风险,但很难保值与增值。随着资本市场不断成熟,国家应当逐步放松投资管制,以便农民养老基金能够通过股票市场和其他有价证券市场实现保值增值。
4.制定与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立法滞后,农民养老保障项目就不易开展。通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农村社区、企业、农民个人等不同主体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的强制作用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各种形式、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
(五)开发农民养老保障和补偿保障的新模式
1.提高农民个人参保覆盖率。符合本地社会经济条件的个人筹资方案,必定得到农民的认可,因而能够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降低服务成本,增强服务效果。根据本地特点,各地区探索适宜的筹资、补偿、奖励的模式,已经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如一次交纳、分期定额缴纳、以资产权利抵押融资,或者个人先不缴费,年老后倒扣个人应出资部分等,以及多种形式的困难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2.强化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的低成本服务。盘活养老资金,提高养老金的使用效率,发展集中公共养老服务,推进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降低服务收费价格,减轻农民养老的经济负担。建立参与式的便民服务机制,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受益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在使用资金和具体提供养老服务的时候,应该允许有一定的运用灵活性和地区差异性,以便农村社会化养老机构等及时开展相关服务。
B. 请问 在中国,世界或其他国家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多生子女家庭的比吗
到2004年中国有8000万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据权威机构统计,到1995年,中国3.2亿个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占20.72%,独生子女已达6600多万。据国家计生委统计处统计,2003年,我国已有8000多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http://wengshenghua.blogcn.com/
北京市18个区县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比为7∶3
独生子女现象
2004年12月读摘:由于在家庭享受了太多关爱而被称为"抱大的一代"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目前正以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规模渐次步入生儿育女的生命周期。由昔日的"小皇帝"变成今天的"责任人",这种"角色转换"在中国构成了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将这一群体定义为一个新词汇——"独生父母"。"独生父母"使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在中国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并将成为社会主流。数据测算,到2035年,双方都由独生子女构成的家庭比例,北京为70.54%,上海达72.88%。 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家庭有8000多万个。其中,1979年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610万人以及比他们年长的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期。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今年公布的《"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表明,"独生父母"的共同特点是"恋爱不迟、结婚不早、生育不急"。多数人持"顺其自然"的生育观,更多地从个人层面来理解育儿的社会意义。对于家里的第二代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更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细心养育。同时,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独生父母"们更懂得理性育儿,从而使科学育儿不再是空话。令专家忧虑的是,"独生父母"家庭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赡养老人。若干年后,一肩是双方的年迈父母,一肩是年幼孩子,"四二一"家庭的这种"压力滞后"现象必将对李伟们的生活构成严峻考验。
2004年7月读摘:社科院新近公布的《关于进入婚育期的中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最新调查》显示,首批进入婚育年龄的独生子女面临诸多问题。......调查显示,"完全靠父母"的在独生子女中占18.10%,非独生子女占10.10%。独生子女在婚礼操办上对长辈的经济依赖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 ......在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上,调查显示,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态度有明显差异: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独生子女占58.6%(持赞成态度13%),非独生子女占50.9%(持赞成态度11%)。除此之外,独生子女的恋爱时间比非独生子女早,调查显示,初恋在20岁以前的独生子女占33.6%,非独生子女占28.0%。 ......近一半已成为父母的独生子女把孩子交给长辈照料,非独生子女中这一比例为28.1%。有了孩子后选择三代同堂的独生子女有50.5%,非独生子女为42.5%。
2004年7月,读摘中国人口网关于独生子女现象的一篇文章:据调查,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明显偏轻。他们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最值得重视的是他们与上代之间的关系———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办婚礼更依赖父母,隔代抚养现象突出等,显示了未来城市"四二一"结构的家庭形态。...... 在这种家庭结构中,独生子女的孩子,上面最多会有12个老人,突破了中国传统的社会平衡。年龄结构老化,是现在广受关注的,将来的孩子养老压力会非常大。这是独生子女化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孩子由祖辈抚养成为普遍现象。这一比例远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但这种模式有弊端。主要是父辈和祖辈之间,现代和传统观念之间会有冲突。具体表现在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两辈之间文化差异太大。......社会做好多方面准备,一些公共服务、政策要提前制订。养老、保障、住房、教育,从物质到观念都要做好准备。其次,针对独生子女婚育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婚育年龄提前、心理准备不足,这的玩大的一代怎么应付婚育这样的大事?需要有大量新婚学校等开设,给予他们足够指导。......上海是全国独生子女比例最高的城市。据推算,上海市区出生人口从1976年就开始转为以独生子女为主,独生父母群体形成略早于全国。对上海市"独生父母现象"的问卷式社会学调查,显示出若干值得关注的特点。......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偏轻,30岁以下的年轻父母占到36.9%,在非独生父母中这一比例只有22.9%。这一特点反映出独生父母比同龄非独生父母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 独生父母与非独生父母有5个指标存在显著差异。第一,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隔代抚养占了将近一半。第二,独生子女小家庭的经济信赖性更强。如办婚礼的资金,父母全包和资助大部分花销的比例高达47.2%,比非独生父母家庭高出12.1%,新的小家庭也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原来的大家庭。第三,育儿模式上更依赖新兴媒体网络的力量。第四,恋爱观念更开放。第五,育儿观念上个人取向更为明显。 ......中国的独生子女群体和国外有所不同,因为占总人口比例大,这一人群能否正常发展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巨大影响。而他们的育儿观念和方式,不仅关系到家庭的成长,还会影响整个民族的未来素质和发展。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家庭变迁的反向化发展。1982年在中国进行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证实,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6.41%,居各种家庭模式之首。但建立在工业经济规则与价值观上的核心家庭体制,强调小家庭的经济独立,家庭内部关系具有以夫妻轴为主的横向特点。而在独生父母家庭中,三代同堂的扩大家庭是主要模式,核心家庭退居其次;独生父母家庭经济上并不独立。还有,独生父母家庭中"亲子轴"仍旧占据核心地位。
http://cache..com/c?word=%D6%D0%B9%FA%3B%B6%C0%C9%FA%D7%D3%3B%C5%AE%3B%D3%EB%3B%B7%C7%3B%B6%C0%C9%FA%D7%D3%3B%C5%AE&url=http%3A//onthewayhome%2Eblogchina%2Ecom/&b=0&a=5&user=
C. 独生子女在澳大利亚,父母要跟子女生活一起要办理哪些证件
独生子女在澳洲是读书,还是工作还是已经移民了?各种情况需要的手续和证件也不一样
D. 独生子女的比例
45%左右
E. 【顶分】在西方国家也有很多独生子女家庭,西方国家的父母,对待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由于文化的影响,西方在这方面似乎比目前的国内更加的明智,或者说更加的符合人性的发展,在国外,别说是独生不独生,连血缘关系都看得不是很重,也就是说,对待养子和亲身子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望采纳
F. 外国独生子女的家庭多吗是不是只有中国计划生育
是,因为中国人太多。外国人少
G. 90后的独生子女比例到底多少
中国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最近的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2010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
当时女:男比例为100:105
每五年进行一次小规模的人口普查,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显示0—15岁的00后中,男性比女性多出1300万(此数据非官方数据,是外媒的估计)
H. 2021年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比例
2021年我国独生子女已超过2亿,其中90后所占比例最大。
到2020年,全国独生子女家庭总数已接近2亿户,这一数字可以说是相当可观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将会逐步成长起来,成家立业,那一年还是孩子的独生子女已开始步入社会,或仍在学校读书,而以前的家庭年龄构成也已开始走向老龄化。
现在政府对独生子女很重视,相关的福利和政策也很配套很完善,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如果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选择带薪休假。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假如他们的生活中有自己的父母或孩子生病了,那么多孩子的家庭就可以由兄弟姐妹轮流照顾,而与独生子女家庭相比,他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在工作和生活中浪费。
I. 2015年中国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占中国的家庭的百分之多少
城市70%农村20%多
J. 2020年单亲家庭比例
2021年单亲家庭比例占4%左右。
因为中国人数量较多,所以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是2020年的数字,大概算一下,1000万个单亲孩子的话,按都是独生子女的话,即1000万个单亲家庭,总家庭数按3.3亿个家庭算,大概3%呗,鉴于现在离婚率较高,可能中国单亲家庭人数还可能更高,大约百分之四左右。离婚率——关于女性的价值
女性整体价值观,基本决定家庭幸福度,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使女性将不再完全依附于男性,对生活就会有更多的选择权,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也有这一部分原因。
女人选择男人标准,要么图爱,要么图钱,两者都具备的少之又少,很多家庭男性的压力远高于女性。有数据统计,男性的寿命平均要低于女性寿命5年以上。
我国有很多男性,到了婚姻的年龄,但没有能力去承担婚后的一切开支,房车、教育三座大山,现在的物价涨幅已远超工资的涨幅,在这种现实条件下,很多家庭贫困的男人宁愿选择单身,勉强成家的,也有很多因为柴米油盐把家庭弄的支离破碎,离婚只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