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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独生子女奖励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16 14:31:35

① 关于武汉独生子女补贴的疑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注意:(第三十二条)独生子女依法每个月享受10元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

第三十二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属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解决;属农村村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的,从村(居)民委员会收人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

独生子女父母属企业职工的,由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或者通过其他形式,保证其退休时享受加发百分之五退休金的优惠待遇。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② 武汉发放独生子女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新疆执行的标准一直就是: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然后就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5000元。
上海市有新政策: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③ 湖北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
新的计划生育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第三条 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上述3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
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④ 湖北省对领养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有哪些奖励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第三十九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文[2004]35号)》规定:

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一、鉴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保人员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中不包含计划生育奖励待遇,企业必须依法对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二、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退休时按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
三、对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由企业一次性奖励3500元。
四、企业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并在补充养老保险中落实该项奖励待遇的,不再给予一次性奖励。但补充养老保险中对该项奖励的标准不得低于一次性奖励标准。此项奖励经费来源在“企业劳动保障费”项下列支。
五、对长期停产或破产等困难企业无力支付该项奖励的,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确无力解决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六、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企业改制中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原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由当地政府一次性奖励3500元。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07〕116号)

⑤ 独生子女家庭有近2亿,可以领哪些补贴以及能享哪些福利

现如今,我国正面临着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到时候,不只会造成大量劳动力减少,整个社会还将面临巨大的养老负担。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的老年人抚养比已经涨至17.8%。

这就表示,我国平均6个年轻人抚养1个老年人,不过在1990年时,这一比例还不到9%,而那个时候,我国平均有11个年轻人抚养1个老年人。照这样发展下去,不只社会养老压力巨大,许多家庭的养老压力也是非常高的。




现如今,领取养老金的家庭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金加上各项补贴与福利,相信独生子女的养老压力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其实不只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我国针对老年人也都有相关的补贴政策。

在这些政策下,相信每个家庭的养老压力都会减轻,而且随着政策的不断改革,未来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利好消息带给每个家庭!

你身边有独生子女吗?赶快把这些好消息告诉他们吧!欢迎留言讨论。

⑥ 湖北省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哪些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二条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六条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img>

⑦ 湖北省黄冈独生子女补贴是多少

你好老乡,我是麻城的,我们麻城的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方法是村里登记,等证件办理好了,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证拿到手了开始,是按一人一年600块钱的标准,也就是说你的爸爸妈妈两个人一年的补贴加起来是1200块钱,希望对你有帮助。

⑧ 有谁知道湖北省潜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你好。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内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容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有问题欢迎继续追问~码字很辛苦滴~帮到你的话请给个好评~

⑨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的独生子女证一年领多少钱

摘要 湖北独生子女证补贴标准是什么

⑩ 湖北省现在能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至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还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具体怎么办,目前还没有明确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
补办方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补办《光荣证》,有两种途径:
一、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孕健康·计生河北”手机APP客户端或“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办理。
二、窗口办理,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首选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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