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开二胎,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 还有用吗
放开普遍二胎政策后,各地不再办理新的独生子女证。
但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仍然有效,以前规定的独生子女优待政策还可以享受。
如果想再生二孩,应该交还独生子女证。
2. 第一个小孩办了独生子女证,过了几年又生了二胎,独生子女证还有用吗,现在可以办双女户吗
生二胎后独生子女证作废,退回领取的奖励和滞纳金,从2016年起全国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制度,已经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和双女户证了。
3. 准许生二胎后,以前的独生子女证优惠权还有吗
目前我们这依然有,不管是14以下还是退休的。但我们单位私自把我们这些职工的却取消了回,但可笑的答是我们依然给居民办理对应的奖励。不过,以后会如何还真不确定。如果你说其他的优惠权比如考试加分什么的,那就得看具体情况了。比如你多大等
4. 请问有独生子女证,享受优惠政策,现在政策变了,生二胎还有用吗这个独生子女证
二胎就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证的优惠政策。
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5. 第一个小孩办了独生子女证,过了几年又生了二胎,独生子女证还有用吗
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独生子女证已基本没用。只能作为一个你“曾经”的历史。
照例说,在你生育第二胎后,当地计生部门应该及时收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发父母光荣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6. 放开二胎后,独生子女证还有用吗
放开普遍二胎政策后,各地不再办理新的独生子女证。
但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仍然有效,以前规定的独生子女优待政策还可以享受。
如果想再生二孩,应该交还独生子女证。
7. 老式的独生子女证还能用吗
能用。
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内育)出容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但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获扶助。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8. 到退休年龄有独生子女证,但又生了二胎,退休能享受政策吗
在以前,国家鼓励计划生育,主张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且鼓励晚婚晚育。如今时代在进步,三胎政策已经全面开放,关于到退休年龄有独生子女证,但又生了二胎,退休能享受政策吗?我认为是不可以享受政策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到了退休年龄,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补贴,有些地区是国家发放,有些地区是单位发放,还有些地区是劳动者所在的社区发放。其次,独生子女补贴是在计划生育时期,国家给予只生养一个孩子的夫妻发放的补助,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在单位分别享受待遇补贴。最后,当退休之后,继续申领独生子女补贴,需要本人填写申请表,并且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发放奖励。在退休后又生了二胎,已经不属于补贴的对象范围之内了,所以生完二胎之后是无法享受的。
一:独生子女补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发放。
到了退休年龄,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补贴,有些地区是国家发放,有些地区是单位发放,还有些地区是劳动者所在的社区发放。
关于到退休年龄有独生子女证,但又生了二胎,退休能享受政策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9. 现在提倡生二胎那以的独生子女证还有效吗
国家提倡生育二个子女后未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然有效。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 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的,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脱贫或者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在劳务输出或者招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 (四)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给予资助; (五)优先批给宅基地; (六)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 (七)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寄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 (八)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第二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从女方满49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康复或者扶助对象又生育、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 符合前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因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优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优先进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后没有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奖励金、特别扶助金以及奖励扶助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因此,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的,享受规定的优待和奖励。
10. 生二胎还退独生子女证的钱吗
生二胎无需退《独生子女证》所得的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奖励。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