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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房产共有去子女名字

发布时间:2022-05-15 21:06:01

㈠ 父母有两套房,其中一套与子女共有产权,去掉子女名字后子女买房算首套吗

房产去掉子女的名字,子女就属于名下没有房,子女去买房就属于首套房。

㈡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就是父母和子女的共有财产了。只要父母和子女达成一致,就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父母和子女的名字。

㈢ 想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加自己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增加子女为共有人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无论是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均要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以买卖的方式增加共有人,需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以赠与的方式增加共有人,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协议(赠与合同)。

双方即可携带买卖或赠与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完税凭证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同时房屋贷款已经还清,需要夫妻双方本人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房屋贷款没有还清,需要夫妻双方本人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贷款的银行提供的身份证明和银行同意变更房产证明,还有贷款银行提供的他项权证;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首先要到地税局窗口交税,然后再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进行登记:费用80元,如果要制作多本证书,则需要加每本10元工本费。办理契税3%,个人所得税20%(根据份额和面积)。



办理方式不动产登记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核准;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 阜阳市人民政府-父母房产证添加子女为共有人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政务服务-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哪些手续?

㈣ 父母和子女名下有三套房,能把子女的名字去掉吗

父母和子女名下有三套房子,如果想把自己的名字去掉的话,那么只能到房产处那边去重新做更名。

㈤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㈥ 与父母共有房产去掉子女的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摘要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万元。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办理,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几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了。

㈦ 与父母共有房产去掉子女的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子女的房屋份额只能通过转让出或者赠与出的方式去掉,否则不能去掉名字。专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属证除名。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㈧ 父母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加子女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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