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带薪年假每年应有多少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具体天数为: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㈡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独生子女休假带薪照顾父母是怎么回事
同时,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措施,继续使用《独生子女证》。“为独生子女奖励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应当看作是当年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组成部分,从鼓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生育和扶养,到现在和将来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使政策具有延续性和完整性。”
㈢ 河南独生子女护理假休假条件
法律分析: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法律依据: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㈣ 现在父母亲生病,独生子女陪护有假期吗
没有陪护假,没有这个说法
㈤ 独生子女假期如何规定
年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而对于职工来讲,并不是只要参加了工作就会有年假,一般要求至少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达到了1年及其以上的时间,那么才会有年假。而根据实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同,自然职工可以享受到的年假天数也是不一样的,最低是5天,而最高则可以达到15天。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㈥ 独生子女可带薪照料父母是怎么回事
日前,四川发布《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独生子女照料假”,拟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是一项人文关怀色彩很浓的政策。在我国,独生子女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父母如今不少已超过60岁,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看,都已开始需要孩子照料,特别是患病住院期间。
总之,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了社会发展进步。这种假期,犹如饮食中的调料,虽然不多,但让人感觉有滋有味。
一首常回家看看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但有时候确实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即使父母有病在床,也不能经常孝顺在身边。特别是独生子女,压力更是大啊。
㈦ 劳动法中关于年假与产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㈧ “独生子女护理假”会成为画饼吗
近日,四川、河南两省分别出台或修订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涉及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政策目前已在全国9个省份推行。记者调查发现,该项假期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突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项政策一直悬在空中?护理假落到实处还需迈过几道坎?
所以,为了防止政策变为“纸上福利”,相关部门除了要进一步将“独生子女护理假”进行细化,出台相应的配套监督和保障机制之外,还应考虑民营、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生存压力,对自觉支持该项利民政策的企业给予适当政策上的优惠或是直接财政补贴,而对拒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的用人单位,则应责令限期给付或给予相应惩处。
来源:燕赵都市报
㈨ 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年休假以外的带薪假吗
是的。
在众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议案、提案中,设立“内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容假”成为关注点之一。此前,全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取得成功经验后,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制度红利。
据新华社报道,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其中广西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㈩ "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何发了文却没有下文
2018年8月2日报道,近日,四川、河南两省分别出台或修订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涉及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政策目前已在全国9个省份推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项假期的实施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突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项政策一直悬在空中?护理假落到实处还需迈过几道坎?
推动政策落地:既要激励也要惩罚
受访专家认为,要让更多独生子女依法依规享受到假期,还需要从政策细化、激励及执行层面予以更多保障。
首先,进一步细化政策,确保护理假落实有据。郭战平建议,应对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如何计算等问题作出统一的细化规定。刘俊海认为,可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并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
其次,研究制定相关税收和补贴政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认为,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护理假而造成的成本增加问题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可通过税收调节等方式,弥补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
最后,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于丹丹说,促进政策的落实还应该明确具体的责任监管部门,可以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相关法规,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
来源: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