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村委会怎样开独生子女证明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第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原件、申情人婚姻状况证明等等。第二,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第三,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初审申请。第四,再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填写表格。第五,在规定期限内到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Ⅱ 独生子女证丢了去哪里开证明
法律分析:1、在独生子女证丢失之后,丢失者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补办表格,随后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如果独生子女证丢了,又不愿意去补办独生子女证,还想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家庭,只能去当地的政府和计生部门开具有关的证明了。
2、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申请人要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丢失者,在其复印件上要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通常情况下,独生子证不管是丢失或是毁坏,大多数情况都是可以补办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Ⅲ 独生子女证明在什么地方可以开
独生子女证明应该在计生部门补办(以前办理的丢失了),如果以前没有办理,现在就不能办理了,因为2016年开始,相关部门已经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Ⅳ 怎么让单位开独生子女证明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由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Ⅳ 如何开独生子女证明
申办独生子女证的要求及步骤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与子女的二寸合照若干张
4、申情人婚姻状况证明(比如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丧偶证明)
5、独生子女的户口以及出生证明
6、独生子女必须在十六周岁以内
二、办理步骤
1、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领取)。
2、请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初审申请。
3、再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填写表格。
4、大约一个半月之后(各地办事效率有差别,时间不一定能够),就可以到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证了。
Ⅵ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开证明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明是在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后报经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夫妻予以发放的。根据法律和相应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Ⅶ 独生子女证明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系唯一子女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独生子女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如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4、《独生子女光荣证》。
5、父母双方档案存放机构或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双方均需开具此证明。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Ⅷ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独生子女证明写法如下:某某男,年龄某某,身份证号某某。某某女,年龄某某,身份证号为某某。二人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子/女姓名某某,年龄某某。其二人至今只有一个子女,未生育、领养、抱养其他子女。之后由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证明,交由当地计生办盖章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Ⅸ 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
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