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是多久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西安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为20天;广西、海南、广州、四川、宁夏、山西明确了上限,每年累计不多于15天;河南、湖北、淮安则规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确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湖北明确不少于15天,淮安为不少于5天。此外,河北、甘肃、南京、杭州虽已经将护理假纳入当地立法并已经或即将实施,但没有明确假期的长度。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贰』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假期没有统一规定的假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各地规定的假期不同,比如在四川,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叁』 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
条例规定,将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肆』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什么
关于护理假是指:已婚妇女晚育的,国家给予男方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的证。持证人可享有国家规定的奖励和优待政策。
『伍』 独生子女父母病了陪护假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病了陪护假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财产和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陆』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多久
法律分析: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西安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为20天;广西、海南、广州、四川、宁夏、山西明确了上限,每年累计不多于15天;河南、湖北、淮安则规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确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湖北明确不少于15天,淮安为不少于5天。此外,河北、甘肃、南京、杭州虽已经将护理假纳入当地立法并已经或即将实施,但没有明确假期的长度。
法律依据:《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柒』 独生子女护理假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照料和护理费用。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捌』 独生子女陪护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对于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根据媒体的统计,我国福建、广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但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带薪假期。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独生子女可以申请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并且这20日的假期,是带薪假期,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黑龙江、内蒙古、云南、西安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为20天;广西、海南、广州、四川、宁夏、山西明确了上限,每年累计不多于15天;河南、湖北、淮安则规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确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湖北明确不少于15天,淮安为不少于5天。此外,河北、甘肃、南京、杭州虽已经将护理假纳入当地立法并已经或即将实施,但没有明确假期的长度。
在工资福利方面,大部分地区都明确职工请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或规定假期内“视为出勤”;湖北、广州、四川、甘肃、南京、杭州等地则未明确这一点。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玖』 如何实现“独生子女护理假”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同时,随着独生子女一代结婚生子,“四二一”式已成为常见的家庭结构之一,这意味着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在婚后要面临赡养4位老人甚至更多家庭成员的情况。
专家指出,要让独生子女护理假更为可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通过立法来保障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权益。同时,要颁布相应细则和具体监督机制,以支撑这项政策的具体落实。国家应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让各界共同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兜底。
『拾』 独生子女陪护假国家规定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了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是为了解决养老问题而实施的,但是并未具体对陪护的时间做规定,目前依会议精神以及通知,一般是住院护理等才可以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 第二十九条
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探索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对赡养人、扶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