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户口父母随迁条件
法律分析:(一)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申请(老人一方系外籍居民、无国内户口的外国人、港澳台侨人员,或离异、丧偶的,不受“一并申请”限制);(二)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三)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四)老人再婚配偶与被投靠子女属继父母子女关系,须经被投靠人合法公证赡养后一并申请(被投靠人系申请人独生子女的,不受一并申请限制);(五)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经市规划国土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产权或经军队有权部门发放的军产房产权住房;(六)申请人无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迁入的情形
法律依据:《深圳户口、子女随迁入户办理指南》(一)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申请(老人一方系外籍居民、无国内户口的外国人、港澳台侨人员,或离异、丧偶的,不受“一并申请”限制);(二)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三)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四)老人再婚配偶与被投靠子女属继父母子女关系,须经被投靠人合法公证赡养后一并申请(被投靠人系申请人独生子女的,不受一并申请限制);(五)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经市规划国土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产权或经军队有权部门发放的军产房产权住房;(六)申请人无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迁入的情形。
㈡ 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6
㈢ 我是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符合条件就可以。深圳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申办条件及材料:
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一)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二)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下列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一: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
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6.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7.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㈣ 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㈤ 独生子女父母落户深圳政策
法律分析:1.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且都不在身边的,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受理);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产;
4.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5.被投靠人属集体户(含代管户)人员,须在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房产立户后办理随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㈥ 子女入户深圳的条件和流程
法律分析: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申请入户所需的材料:
1、被投靠人(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
2、随迁子女身份证
3、随迁子女户口簿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如果申请人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需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6、如果随迁子女属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7、如果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额,该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在男女情况声明》
8、如果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的,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子女投靠父母的,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抚养责任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但在高中 (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 (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㈦ 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独生子女是深户,住人才保障房,可否将父母迁入深圳
父母户口还是丢老家吧
㈧ 深圳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