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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子女农村父母

发布时间:2020-12-03 11:15:27

1.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丈夫、孩子父母怎样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体现了分法: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1没法分,谁先支付了就给谁;2按继承法来继承;3的计算方式有详细的专门规定,应该给谁的就给谁;4一般也是按遗产继承
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本人认为,在该争议中父母和妻子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所有权。如要求法院分割,因父母可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得到赔偿,法院可考虑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对妻子分配适当多一些,予以平衡。

2.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父母与妻子之间怎么分配(没有子女)

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当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并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中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首先,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系公民死亡后,由赔偿义务人依法赔付的费用,故死亡赔偿金不应认定为死者的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给付时,夫妻关系已终结。

最后,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公民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赔偿金,是义务人对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是死者死亡之后才产生的,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故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2)死亡赔偿金子女农村父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儿子意外身亡,给父母的死亡赔偿金,算不算对父母的赡养其子女 及妻子是不是其父母的合法继承人

人意外死抄亡,其赔偿费用会包含很多,其中就有对父母进行赡养事项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可以单独请求支付死者需赡养对象的赡养费。而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者死亡这一事实进行的一种赔偿,其应当有死者的继承人共同享有。
其子女是其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其子女的地位如同其父亲一样,即所谓的代位继承;其妻子则不是其父母的合法继承人,但是如果其妻子尽了赡养义务其仍可以继承。
其妹妹没有出钱或力这一事实并不能成为剥夺其妹妹继承权的理由,因此,她仍然享有继承权。

4. 年轻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该给老人和子女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体现了分法: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1没法分,谁先支付了就给谁;2按继承法来继承;3的计算方式有详细的专门规定,应该给谁的就给谁;4一般也是按遗产继承

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考虑到须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相一致的原则精神,对赔偿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即仍保留过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因此,当事人请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还应当考虑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无可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分额予以适当平衡。
由于法律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因此,不同地方法院可能有不同的指导意见,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
死者的父母、妻子、孩子以及小孩都属于赔偿权利人,都应该按照赔偿金所包含项目得到相应的赔偿金额。

5. 201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子女和父母怎么分配

1、赔偿金47万,扣除办后事的费用及其它债务情况后,假如余下40万。
2、这个40万:直接平均分配给死者的老公、儿女、及其父母(即外公外婆),有多少个继承人就分成几份。

3、没有工作的学生,可以适当照顾。
4、老人是否有退休金等问题,均不能剥夺其平等继承权。自愿放弃是另外。
5、二老年龄较大,如果行动方便,最好是出面。或者由二老在所有儿女的面前,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可以由舅舅代为处理本次事故,甚至是领取赔偿金。
6、二老有知情权,有亲自参与协商分配的权利。舅舅非第一继承人,没有获得他人亲自授权,舅舅没有权利参与协商及分配,但是可给予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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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伤亡赔偿金:虽不认定为遗产,但是仍是参照继承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2、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没有第一的用第二顺序继承人。
3、婚姻法:规定,人身伤亡赔偿金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4、所以,赔偿金直接平均分配给死者的各继承人。
5、如果死者生前购买过保险,如:意外保险金或人寿保险金,得看:保险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受益人”,如有明确受益人,则由受益人单独获得。
6、如没有约定受益人的,则参照遗产继承直接分配给继承人,平均分配,有多少个继承人分成多少份,人人平等。
■在分配时,可以适当照顾:未成年人、年老体弱的继承人,适当给他们多分配点,具体分配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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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节选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节选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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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父母和子女那方有优先享受权

死亡赔偿金,父母、子女的权利平等,平分或者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去版法院起诉
赔偿金里的权对父母或者子女的赡养、抚养费用不能分割,归特定人所有,剩余赔偿金按照遗产方式进行分割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 醉酒死亡赔偿金是否包括子女抚养费

醉酒死亡赔偿金包括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8. 子女过18周岁 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可以继承吗

子女过周岁 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份额的,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父母、妻子、儿子、女儿

死亡赔偿金没有明确受益人的,按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同一继承顺序的,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也可以自行协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死亡赔偿金子女农村父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0. 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配偶 子女 (已经成年)父母各占多少比例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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