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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登记子女姓名

发布时间:2022-05-11 06:03:57

①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② 父母买房登记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个普通人大学一毕业就已经二十多岁了,如果还要读研,那出来工作的时候年龄可能会更大,甚至走出校门就要面临结婚的问题。对于刚出社会没多久的人来说,要靠自己的能力买一套婚房是一件非常难的事,特别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环境下。所以很多人结婚都是父母买好房子,双方的家长再添置一些家具之类的,让小两口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是欢欢喜喜的,谁也不会想到以后还会离婚,还会为房产的事闹得不可开交。我们这边的风俗是男方婚前买好房子,婚后会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而装修一般是由女方出。所以父母出资买房要看如何登记的,不同的情况离婚时分配也是不一样的。

三、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行为是赠予行为。

婚姻法对婚前婚后财产以及个人财产都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在子女名下的行为司于赠予行为。所以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予的,主要是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这种赠予如果只是给个人的,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里面。

③ 买新房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买房子可以写小孩的名字。父母将购置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这一行为实际上包含了财产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谁

法律分析:父母买房,如果产权证上是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子女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有婚前婚后两种情况: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⑤ 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确认房产权属,但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⑥ 父母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算谁的

父母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其归属,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产权登记子女名下,如父母在登记前或登记时明确表示赠与的,如在房产证上或房管部门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有经有关部门证明的赠与书或房产的公证证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赠与事实成立的情形,该争议的房产权就应归登记人所有;
2、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虽然登记的原因不明,但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否定登记的,产权应该属于登记人所有;
3、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子女之间引起房产纠纷,进行房产诉讼时,除了应考虑上述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进行了登记。例如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但房屋产权一直由父母亲掌管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争议的房产权仍应归原购置、建造房屋的父母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
总之,进行这类诉讼的当事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未登记的一方主张产权,则应负责举证责任,举证证明登记与客观情况不符。如证明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或证明原登记错误等。
法律法规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⑦ 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子女名字,如何保证父母权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9

⑧ 父母出钱买房写子女名字 算谁的财产

法律分析:若父母出资并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产权权应归属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⑨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⑩ 父母贷款买房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吗

当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给孩子按揭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儿女的名字,父母作为还款人。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写儿女的名字,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写父母的名字。三、这种情况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都是依据父母的年龄和还款能力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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