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我国独生子女身份的鉴定问题
独生子女,抄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计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❷ 山西省女方是城市户口可以生二胎吗
你好 是否可以生二胎,请看以下规定: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 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在未列入移民规划并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男方到只有女孩的家庭落户并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 (四)男方的同胞兄弟或者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且未收养子女的。 符合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女方姐妹多人或者男方兄弟多人,二人以上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批准其中一人。 第十三条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四)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第十四条 因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❸ 积分落户办随迁独生子女做亲子鉴定吗
一、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❹ 前几年批的二胎指标,后来因为身体原因没生,以后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因为第一个小孩有病,通过鉴定符合
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 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由于你是多年前生育的第一个子女,...且此后不再生育子女,因此,你可试着向当地计生部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有在取得该证后,才能享受相关的独生子女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❺ 太原市关于生二胎的规定
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非农业户籍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经县、市、区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组鉴定,证明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婚后同居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经批准收养他人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归国定居华侨的。 第十一条 女方是农业人口的,除执行第十条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如女方家姐妹多人只照顾其中一人; (二)兄弟二人以上,年龄都超过三十周岁,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只有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三)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女方为三十周岁以上,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长期在自然条件差的山庄窝铺居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上一年无多胎生育的村的村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符合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县、市、区、乡政府审查批准后,根据当地的人口计划安排生育。 照顾独女户生二胎后又出现多胎生育的村,应停止安排下一年度独女户生育第二胎。 第十二条 再婚夫妻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为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为未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❻ 我与老公三年前办理了假离婚,老公是独生子,现在我们有了第二胎,也补办了结婚证,可计生部门非要我们
计生部门让你们做亲子鉴定自有他的道理,既然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做个亲子鉴定又有什么可怕的?如果你们在计生办或派出所上面有熟人就方面多了,准生证只是用来上户口的,如果能找到熟人的话不要准生证都可以办户口
❼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辨别真伪 上网可以查吗
独生子女证上网查不到,需要到计生部门查询真伪,其他部门无法查询。
《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均由各省人口计生委统一监制,由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办理。若需要查询真伪,只能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查证。国家、省均无对外查询系统。
❽ 计划生育
你好, 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
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不知道你在哪个省,每个省的政策都不一样,所以希望你到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咨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❾ 如何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
办理时限: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
办理地址:--
办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请资格、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所需材料
申请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病残儿病历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病残儿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病残儿情况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报乡镇(办事处)计生办。
3、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对病残儿情况再次审核,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将符合申报条件者由女方所在乡镇(办事处)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对病残儿进行初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5、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好“申请表”,并由相关单位在表内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交回县人口计生局。
6、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对申请鉴定的初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基本复合鉴定标准的对象材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局。
7、市人口计生局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完毕,由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写出书面结论,并通知县人口计生局及申请人。
8、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起1个月内,可向市人口计生局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9、经鉴定同意生育二孩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将鉴定结果送夫妇双方单位张榜公示。一个月后群众无异议及妇检未怀孕的,发给生育二孩指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为市级:250元/例.
《关于收取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的复函》(粤价函[2004]146号)
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相关政策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