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分的居住权福利房子女现住在里面,父母去世后子女能更名吗
公产房不能当做遗产继承,但是共同居住的人有继续承租的权利,需进行变更承租权人。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你父亲去世后,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且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公产房。
“公产房”作为房屋产权的一种存在形式,与私产房的交易、继承等方面在适用法律存在很大的差别。准确地说,公产房的产权人是政府、国企、宗教团体等,使用权人是承租人。因此严格来说“公产房”不存在继承的说法,只能是承租人的变更。
一、变更承租人的情形
过户、分户、并户、使用权置换。
二、申请过户的资格
第一顺序: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代为取得资格)
第二顺序:经过第一顺序人员放弃过户资格后的同户籍亲属。
第三顺序:原承租人的兄弟姐妹。
公产房过户由单位直接改名,不需要去房管局。
2. 公产房继承
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依据本市的有关规定,当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办理过户,但是申请办理过户的人只能有一个且必须符合过户条件。当申请过户的人有两人以上的,双方或多方必须达到一致意见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
3. 公产房母子过户
摘要 公产房没办法过户,符合承租条件可以变更承租人,看看你租赁合同或者。当地公租房规定上承租人的条件怎么规定的,如果子女符合承租条件,和现在承租人一起去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就可以
4. 我名下的售后公房想过户到我父母名下如何办理
假如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进行。
1.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房屋买卖流程
相比房产赠与,把房子卖给子女是个比较省钱的办法。一是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三是虽然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
以目前市价为120万元的房屋为例,契税应为3.6万元。如果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
如果子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增值税。假设将来子女以150万元卖出这套房产,则在两次转手过程中父母子女总共需要缴纳的税费可能高达40万元。
2.办理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
同样以120万的房屋为例,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增值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
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若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子女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
若房产证未满5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增值税。
三、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
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婚姻文件或独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供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预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销售处理加名字时,房子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参加。
综上所叙,如果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5年即卖出房子,父母子女之间采用“买卖”的方式比“赠与”更省钱。此外,如果子女房产证超过5年,应该先卖掉这一套房再买大房,可以节省不少税费。
5. 公产房主人去世孩子和承租人如何变更
公产房承租人去世,房屋由后代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6. 公房变更承租人 需要其他亲属同意么
公房变更承租人需要公房内所有有户口的人签字同意才能变更。承租人变更的,需要向出租人提出。协商一致,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
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7. 2021年公产房继承承租人
法律分析:公产房不存在继承,因为原承租人已去世,需要变更新的承租人,符合变更条件的为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公产房没有继承权只有使用权,有关人员可要求依法变更承租人。父母遗产可由子女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你申请变更承租人,需其它子女及在同一个户口里的人一致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8. 天津公产房(出租方为房管站)承租人(爷爷)去世,奶奶也去世了,同户籍我爸妈和我,我爸如何更为承租人
不需要。因为公产房的承租人只能有一个人,正常情况下,有爷爷奶奶的亲生子女,即同户籍父亲来继续承租。其他不同户籍的子女应该都有自己的房产,没有承租资格。
9. 公产房过户问题
一、什么是公产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主要是指由国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现在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大致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另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种住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被叫做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还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二、公产房过户材料及流程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公产房继承与转让过户条件公产房分直管公房和企业产,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继承的方式承租当你父亲过世或户口迁离本市,你可以作为子女继续承租其现有公产房,但须得其他有权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亲、祖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过户申请书。
采用代理转让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核心咨询)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