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护理假和探亲假是一样吗
不一样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符合享受探父母假期待遇,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如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异地并符合第一条规定,可在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里选择探望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凡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干休假待遇。
3、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已转正定级的每年可休年假五天。满五年未满十年,每年可休假七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每年可休假十天,年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十四天。
4、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婚假时间5天,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10天。
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假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35天,侧剪增加15天,剖腹产假30天。
5、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处理丧事假5天,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之后,经领导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
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即上述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6、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根据粤人薪[1996]18号文规定,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其超过的天数工资(固定部分和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按80%计发,超过2个月的,超过的天数工资按60%计发,超过3个月的,超过天数本人基本工资停发。
7、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部分和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按90%计发。
8、探亲期间的工资计发
在规定探亲期间内基本工资照发,并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9、年休假为工作人员每年带薪休息的假期,在年休假期内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照发。
㈡ 独生子女陪护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明确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当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婚姻变化、分户生活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或者物质帮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担其因婚姻、购置资产等原因形成的债务,老年人有权拒绝。
㈢ 独生子女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㈣ 现在父母亲生病,独生子女陪护有假期吗
没有陪护假,没有这个说法
㈤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假期没有统一规定的假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各地规定的假期不同,比如在四川,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㈥ 独生子女在外地I作父母有探亲假吗
父母没有探亲假。
只有探父母和异地配偶,才有探亲假。
㈦ 独生子女在外地I作父母有探亲假吗
【1】工作在外地的子女,有工作单位的,有探亲假。
未婚的,每年一次。结婚的四年一次。
【2】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
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㈧ 湖南省独生子女有没有探望父母亲的假期
你好,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探望父母的假期。
㈨ 独生子女父母病了陪护假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病了陪护假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财产和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㈩ 湖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有探亲假吗
子女14岁前每月5元至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每月领取奖励金80元或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励金。有探亲假。
湖南独生子女补贴主要包括两种,一是独生子女保健费,二是达到法定年龄时的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是在子女14岁前发放的。根据2021年底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元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一方每年拥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未婚员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实际情况,2年给予一次45天的假期,已婚员工每4年给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实际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