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办理
1,《申请表》,由夫妇双方亲自填表,不得代办。
2,《申请表》一式填写两份,由夫妇双方单位分别盖章、由女方单位送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核准,然后交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
3,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申请表中应写明:我们夫妇已有一个孩子,自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㈡ 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填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姓名 女 年 龄
男 年 龄
小孩姓名 出生时间 性别
结婚时间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女
方
单
位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男
方
单
位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女
方
村
居
委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男
方
村
居
委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女方
户籍
地镇
街道
计生
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发证时间
经办人
服务证编号
备
注
申请人签名:(女) (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村(社区居)委、镇(街道)计生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带材料:申请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本;夫妻离异的,申请方应提供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另一方没有再生育证明,申请方为女方的还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丧偶的应提供户口本、一方死亡证明,申请方为女方的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㈢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办理独生子女需要什么材料?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自从我国开放二胎以后,其实已有不少地区陆续的取消了独生子女证。所以现在是否还能办理该证书,需要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而一般需要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肯定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可以拒绝发给独生子女证的。而领取到了独生子女证的话,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法律依据]: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㈣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可以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从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打印《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领取制式的《光荣证》。 通过窗口办理的,材料齐全即时办结,现场发放《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主要差异表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办理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名称全国基本统一。
所以申请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为便捷的一种。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补办《光荣证》,有两种途径
一、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办理。
二、窗口办理,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首选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请人需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交给办理机构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㈤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理
核心提示:武汉市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到计生机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的程序。
㈥ 去哪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表,应该在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再由夫妻双方单位审核盖章。夫妻一方无单位或双方无单位的,在户籍地社区(村)委会盖章; 再由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批准并发证。
申领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小孩一寸照片一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㈦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范围
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或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程序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等有效证件和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张,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由乡镇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各保存一份。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管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乡镇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法员负责发放,政法员要及时对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其中一份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另一份上报县级计生局。
县级计生局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级人口计生委,市级人口计生委每年12月底前,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统计表》上报省人口计生委(见附件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式样(见附件4),由市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印制,免费向群众发放。
四、几点要求
1、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应及时缴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其他原因又生育子女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的资料应长期保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情况应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开。
3、过去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㈧ 湖北省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及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㈨ 怎样补办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内格盖章。带上身容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㈩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如何填写
各地申请表格式不统一,一般不需要填写。需要填写理由的,参照以下声明:“XX夫妻(离异、单亲,为符合条件一方)已生育(收养)一名子女,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本人保证上诉情况属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但是现在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9)子女满16周岁,符合条件也可申请,但不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三、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