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要看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专他近亲属间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形成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了,也就继承权了。
如果被收养子女,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此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收养人除了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也能适当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作出特别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② 父母送养的孩子能否继承赠与的财产
送养的孩子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同时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送养的孩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③ 送养出去的子女 对亲生父母遗产还有继承权吗
有赡养就有继承权,没赡养就没继承权。
④ 从小送给别人抚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1、从小送给别人抚养的孩子,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2、过继出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并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但生父母立有遗嘱则可按照遗嘱继承。
3、过继子女既赡养了养父母,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既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九条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七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送养子女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⑤ 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现实问题
许某和何某婚后生下儿子许男和女儿许女,由于生活困难,两人决定将女儿许女送给同事何某收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之后何某带着许女到外地生活,大家渐渐就没了联系。许某和何某经过数年的打拼,生活渐渐好了起来。不料许某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许某去世后,许女突然出现,要求继承遗产。那么,养子女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被收养人分得生父母遗产的前提是对生父母扶养较多。
在这则案例中,许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几乎没有联系,也没有对生父母进行扶养,因此其不能分得许某的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⑥ 从未联系的送养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从未联系的送养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如果父母有遗嘱希望送养子女束继承遗产,就能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送养子已经和父母脱离关系,即没善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力,送养孑只有对养父母有善养义务和继承权力。
⑦ 送养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指自己已经通过办理收养登记送出去的孩子,肯定没有继承亲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遗产的权利。这在民法典上叫收养的解销效力,即收养成立后,消灭了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送养出去的子女不能继承遗产。如果是指自己收养的子女,只要符合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当然有继承权。在法律上叫收养的拟制效力。即收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具有相互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当然也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⑧ 已送养的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从小被送人的孩子,那么就和他人形成收养关系了,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就不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⑨ 子女送养有继承权吗
送养出去的女儿一般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互有法定继承权,但若子女被他人收养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