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跟子女分户各人一个户口本在法律上来说还是一家人吗
这不废话么,肯定是一家人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未成年认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明文写着,三代以内都算一家人。
2. 农村户口子女和父母分户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农村户口子女和父母分户口条件有: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结婚。
分户需要资料:需要携带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亲属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房产手续(合法的房产手续包括农村宅基地证。
一、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
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
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二、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
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必须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
自己都不能挣钱养活自己,还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说是独立吗?恐怕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自立门户,实质还是依赖父母的巨婴。
三、结婚
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
农村家庭一般儿女较多,独生子女的少,若是儿女结婚后都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则有必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
儿女结婚分户,小家庭成为独立的一户,而不是和父母挤一起也可以减少婆媳矛盾的发生。
3. 父母跟子女分户各人一个户口本在法律上来说还是一家人吗
从法律上讲,分户并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或者亲缘关系,所以说他们应该还是一家人
4. 跟父母一个户口本怎么分户
跟父母一个户口本分户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法律规定,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5. 父母和儿子的户口本可以分开吗
可以。前提是儿子已经成年,且有自己的房子,否则无法分户。
6. 我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我想分户, 需要提起诉讼 这种案由应该怎么写啊
1、如果你与父母有作为家庭中共同经营的各项财产,或者有分家析产协议,你可以“分家析产纠纷”作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分户口的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你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
7. 我想跟父母分户,但是房子我没出钱,我要用什么案由起诉
是农村的吗如果涉及拆迁的话,现在分户都不给立案
8. 父母和儿子的户口在一起可以分户吗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9. 父母不得单独立户的司法解释
土地问题一直都是农民关注的大问题,近几年的土地改革也在稳定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关系,但由于对土地政策的不了解,在现阶段的土地确权以及土地使用过程中农民朋友就遇到诸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分户之后土地使用方面,最近就有农民朋友在咨询:父母单独立户,去世之后,父母的承包地应该如何处理,会被收回吗?
其实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就对土地继承问题做出了解释:“家庭承包土地,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是同一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才能够继续承包,但不存在继承问题。”与此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采用家庭承包制,以家庭为单位,而父母单独立户,那么父母与子女也就成为了两个家庭,所以在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不能够继续使用父母的土地!
虽然在《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如果承包方已经失望,且家庭已经无其他人口继续承包土地,那么改承包地将会有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另行安排!虽然说父母单独立户,去世之后土地不能够被继承,而会被收回,但农民朋友需要注意,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上的附作物,如农作物、果树等等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其子女能够继承!
所以如果与父母进行了分户,而父母也去世了,那么子女能够继承父母承包地上的附作物,而农村集体如果要收回该土地,则需要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一点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虽然土地会被收回,但土地附作物作为农民朋友的私有资产,能够被子女以及其他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