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关于独生子女证的规定是什么
领取独生子女证首先您得有符合办独生子女正的条件。是农村户口的,考虑好不要二胎专了.这两个问题大家都想清楚属了.在办理。就拿着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到计生办去就行了。提前到街道或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正的每年还有补贴全年120.好像是孩子满16岁的不能办理。再婚的双方有孩子的不准备生二胎的,符合生二胎条件的不想生了,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双方夫妻生育了两个孩子,起一个死亡的,不准备要二胎的。可能要书面写不要二胎的保证。才能办理申请。办理只需带着上述的东西就可以了。不能或不想要二胎的办理独生子女证还是有好多好处的。
2. 独生子女证要每年申证吗
独生子女证申请一次就好了,不需要每年申请。
【释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延伸】“全面二孩”新政将在全国实施,青岛市也对相应政策作出调整。从2016年元旦起,青岛市正式停办独生子女光荣证。青岛市卫计委相关人员介绍,独生子女虽停办,但原有证件丢失可以补办。目前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呢?按照青岛的政策,从申请办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独生子女父母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3. 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社区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提交的材料有:户口本、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父母双方须签字,按手印)以及复印件。
4. 青岛市退休独生子女费能领多少如何办理
企业在职退休由单位发放,发放退休当年当地全年社平工资的30%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
社会个人退休,退休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结婚登记证,独生子女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发放标准与企业退休同一标准,但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一次性领取,二是按月领取,会征求你个人意见,可以二选一。
5. 青岛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哪些手续
1 出生证明
齐鲁医院、市北区妇幼所
需要:
1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新生儿姓名;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母亲不能到场需要委托书;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妇幼保健所地址:台东五路85号4楼办理,无须挂号缴费。
需要先到齐鲁医院办理,准备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单、婴儿服缴费单。(周一、周四上午,1-6号不办)"
2 社区 分娩补助
月子期间 社区 申请表、身份证、户口、准生证、住院证 30日内办理,在街道办。应该是500块
3 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落户后告知社区小孩身份证。 是否需要办理光荣证或者二胎证?-->自己决定
4 街道办事处生育登记,
生育告知单换成一个证书 "三个月内办理
生育第一个子女免费登记" 夫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二寸合影、出生证明 "http://www.qdwsjsw.gov.cn:7001/info_view?newsid=21292
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
5 落户
派出suo 1、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2、户口簿;3、父母居民身份证;4、计划生育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需先到拟落户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再拿到派出来办理)或生育证;5、出生医学证明;其他: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且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一方落集体户口 无房证明、工作证明。(集体户口用)
6 生育津贴
福州南路9号
社保局市南分局" 生育津贴审批表、社保卡、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工行建行交行中行的卡、经办人身份证 "出院结算后每月1-15号
女职工有津贴的情况下不补贴男职工"
7 独生子女光荣证
http://www.qdwsjsw.gov.cn:7001/info_view?newsid=5
8 疫苗接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出生证明、居住证明、接种证明 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明代替居住证明
9 新生儿筛查费用报销
四方区或市北区妇幼保健所 四方妇幼二楼报销处审核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接产医院收费发票和明细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方妇幼时间:周一到周五下午1:30-3:30
市北妇幼:工作时间
报销新生儿疾病筛查144元和听力筛查80元-->
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一个月后网站查询"
10 孕妇中后期门诊报销
门诊发票等 在医院大病窗口报销,现金500.
11 新生儿医保
孩子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障中心
李沧区在枣园路17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交费。每年
10月1日至12月31日都要到此交费 "
户口簿(含新生儿落户页);
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这项可以没有,独生子女可多报销5个百分点)" "孩子出生三月以内,每月1-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办理-->李沧
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时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卡则到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取。www.qd12333.gov.cn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会给一张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
然后去中国银行给小孩办社保卡"
6. 青岛市八十年代独生子女优待证怎么补办
独生子女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补领。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回取过《光荣证》答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夫妻双方单位在个人档案中、原证办理地街道(乡镇)和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印章)即可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
7. 青岛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资料
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首先向夫妻双方单位申请在专《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属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
2)办理地点: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妻双方单位盖完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新生儿户籍页。
4)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各执一本)、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街道办事处、夫、妻各执一联)。
5)夫妻双方各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到本单位计生部门申报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后每月工资增加6.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连续领14年。
8. 青岛独生子女证什么样子
青岛独生子女证是红色的。
独生子女证是红色的,上面有独生子女优待证,下面是哪个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金色字,9厘米的长,宽6.5厘米。有这么个小本本,就代表响应国家号召,优生一个孩子。
9. 青岛开发区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及流程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
(2)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
(3)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四十九周岁以内。
程序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中的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3)街道办事处核发。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由申请人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相关待遇。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时限材料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3)申请人一方户籍地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收费标准受理机构名称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0. 青岛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办理机关:街道办事处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
二、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①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
②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
③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四十九周岁以内。
三、所需材料: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③申请人一方户籍地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办理程序:
①个人申请。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中的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③街道办事处核发。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由申请人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相关待遇。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作出驳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的书面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86898948
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计生办:86877057
黄岛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6853729
辛安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86811406
柳花泊街道办事处计生办:86803307
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83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