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任何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影响吗
当然有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B. 父母年迈无劳动力,但有儿能符合贪困户吗
如果父母无劳动力,但是他们的儿子有劳动力,有赡养能力,他们的儿子必须肩负起赡养义务的,是不符合贫困户要求的。
C. 父母没有劳动能力都是残疾,子女的户口,因为婚姻和父母已经分开多年,父母是否继续可以享受低保。
子女和父母分不分户口都脱不了对父母尽赡养责任和义务,因此父母享受低保必须查子女有无赡养能力,这样的情况父母的低保必须取销。因为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能力,所以父母不能继续享受低保。
D. 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为了赡养老人,子女中是国家公职人员还能分种父母的田地吗
子女是公职人员,可替老人耕种田地,分地种可不允许。子女孝敬父母,替父母耕种田地,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应该发扬光大。老人们在你们小时候已经辛苦了,他们现在失去劳动能力,你们一定要老人们安度晚年。
E. 一个独生子女家里没有劳动力爸爸妈妈是残疾人他该怎么办
首先你父母可以到当地残疾人协会申请做伤残分类的等级鉴定,然后叫你父母带回着独生子女残疾答证去当地民政局申请每月残疾人补贴。你父母在孩子14周岁之前领取孩子独生子女费。身残志不残吧,残疾人只是身体残疾,如果心事依然还在,那就可以置以谋生,当然选择很重要,参加残疾人队伍中,尽自己之力奉献自己,也实现了自己。没有特殊的办法,只有比常人更努力,才能赚更多的钱。
F. 父亲无劳动能力,女儿继承父亲的房产,女儿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
有的。因为女儿继承了无劳动能力的父亲的房产,也就继承了无劳动能力的父亲对爷爷奶奶的赡养义务。
并且,《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G. 当父母老了,生活无法自理的残障子女该怎么办
你好,你的问题已经整理。西京医院附近《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从法律上讲,成年的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毕竟父母尽到了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只要满18周岁之后,父母对子女的付出就不再是强制性的了。除非子女有残疾或者其他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难以独立生存。那么,父母作为监护人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子女赡养父母几乎是无条件的,并没有因为女儿嫁出去就不用承担赡养责任这一说法。家乡的空气好清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赡养费【释义】为法律中定义,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200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吴谢宇家属现状《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
H. 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子女能否继续对土地进行承包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文明规定,只要父母和子女户籍在一起,不仅可以承包,而且有继承权。
I. 父亲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被强制执行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原则上不用还,这是因为
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这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丶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最终结果。由此可见,不管是父亲借了多少钱,只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他人无关。那么,它与债权人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们这些当事人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只有借款的人才有还款的法定义务,与其他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如果有继承遗产就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也就是说继承了一万元遗产,最多承担一万元债务。
J. 父亲丧失劳动能力,爷爷还有其他子女,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赡养爷爷的义务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比较典型的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他们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哥哥或者姐姐的抚养,弟妹在哥哥晚年的时候也有义务赡养,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抚养,在哥哥、姐姐年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是弟妹没有对哥哥、姐姐抚养就出现第三种情况,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有关的乡、县、有关政府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说白了就是你有责任要去做些什么的时候到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