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黑龙江独生子女费是一个月领一次还是到退休一次性给
哪省市各省自发放标准比 按照《省政府关于持独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实行性奖励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精神20081月1持证退休员性奖励资金应由企业支付企业支付性奖励金允许税前列支并参照独补贴免征关税收 ()持证退休员性奖励金由退休所企业支付 (二)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员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支付 (三)文件台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员性奖励金由所(按税收级)财政解决今依实施破产企业持证退休员性奖励金破产清算经费列支由院其破产清算经费直接扣除交同级财政 (四)其持证退休员性奖励金由户籍所财政解决
② 档案托管人员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在哪儿领
按规定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退休后是由单位发放。最近几年很多地区,你这种情况是由当地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
③ 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后是100%开工资,那额外奖励的5%还有吗有相关规定吗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 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 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 其中一个意外死亡 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 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 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 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 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 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 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 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 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 离婚时各抚养一个 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 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 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 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 发《独生子女证》。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 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 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 发给《独生子女证》。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 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 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 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 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补办程序《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 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 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申办流程1居民填写申请表2单位或居委初审3计生办审核4区计生委审批5发证及奖励所需材料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离婚证明 结婚证明
④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⑤ 黑龙江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政策
二我们夫妻双方退休后都没一次性领取补住那3OOO千元钱问应该到那里去领
⑥ 退休以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可在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时,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按照《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第三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发放渠道为:
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
二、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放;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放。
三、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放。
四、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6)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退休人才中心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⑦ 退休人员领独生子女费需要哪些手续
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及独生子),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登记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资料。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
1.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增加产假;
3.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
4.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 ;
5.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或者村提留款;
6.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7)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退休人才中心扩展阅读: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
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发放措施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⑧ 大集体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给吗给多少黑龙江
我的单位属于大集体企业在柳河可户口所在地在通化市东昌区应该去哪里取这个独生子女费
⑨ 在社保局办的退休独生子女费怎么办理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