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一、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基本没有争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此种情况房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或尾款)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就存在一定的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款虽然并没有明确说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但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当父母全额出资时,子女及其配偶再无需以婚后的共同财产履行继续出资的义务,因此该款规定只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必须为其父母全额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❷ 新民法关于双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应该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各分一半产权。
❸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您好,不同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落到儿子一个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无权要求分房的,如果落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权分房的。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到孩子一人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那么是会存在争议的,实践中既有可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是最坏的结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从出资、家庭情况等方面作争取。
虽然房子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但还是要提醒您的是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❹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该如何认定,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1、一方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举例:在结婚前,男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反之亦然,女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只有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才属于婚前财产。一方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是不适用的。
2、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
举例:在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男方所有,剩余的贷款由男方自己支付。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本金+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反之亦然。即使婚后是由男方的工资偿还的房屋贷款,也属于婚后共同还贷。因为婚后男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举例: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女方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反之亦然。
4、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共有,那离婚时那该房屋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离婚时男女双方按约定的份额对该房屋享有产权。如果对共有方式没有特别约定,则视为等额等份共有,即离婚时,一人一半。反之亦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❺ 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我国民法典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❻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主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也主要是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
2、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❼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购房时,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婚前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❽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女离婚,房子属于谁
法律分析:生活中,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已经成为常态,如果将来子女离婚,房子自然也会成为主要的争议焦点。实践中,通常发生纠纷的是赠与双方或赠与一方的还是出资认定为对子女的借款发生争议较多。
目前,我国房屋所有权采取登记制。作为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等均需要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动产产权证作为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权利的证明,是房屋登记薄的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