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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子女有权处置房产

发布时间:2020-12-03 01:22:47

Ⅰ 父母健在的时候,在未告知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将房产公证给予某一子女,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被告知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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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可能有两种:
第一、父母健在,将房屋赠与给某一子女,将赠与协议公证,然后根据赠与协议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子女名下,属于该子女所有,以后不发生继承;

第二、父母健在,立下遗嘱,将该房屋完全由某子女继承,然后将遗嘱公证,这个时候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还是父母的,等父母去世后,才能开始继承,因为有公证遗嘱,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照遗嘱继承,该房屋由该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无此房屋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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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顺利!

Ⅱ 父母健在在子女不知情况下,将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那么子女有享受继承权吗

1、子女对父来母的有继源承权,但是该房子是孙子的个人财产,不在遗产的范畴内。父母健在在子女不知情况下,将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该行为合法有效。

2、《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Ⅲ 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已去世母亲健在子女有权过户给其中一子女吗

没有权利。
住房是你爹妈婚姻取得前提,就是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专,
你母亲在世,她的一半有她属自由处置,
你爹去世,需要办理继承属于他那一半产权权益。
继承完毕,这一半属于继承人所有,再有继承人和你母亲处置住房,可以两位一起过户住房给其他任何人。

Ⅳ 父母健在房产怎么过户给儿女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备注:选择哪种方式过户最省钱还是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省钱,父母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4)父母健在子女有权处置房产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准备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手续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Ⅳ 父母健在把房产都给儿子女儿有权要房吗

法律规定,父母的财产分割由他们自己的意愿决定。父母死后的遗传分割有遗嘱的遵循遗嘱(口头约定的遗嘱有子女以外的第三方见证的也算),没遗嘱子女均分,不分男女。

Ⅵ 父亲健在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子女有继承权吗

祖父将房产过户给孙子,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的财产转移之后,财产的所有权也就发生了改变。祖父的子女将不再拥有源自祖父的第一继承权。
孙子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将拥有源自孙子的第一继承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Ⅶ 父母健在,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女儿有权不同意吗

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处置愿意给谁就给谁,其他人无权干涉。

Ⅷ 父母健在时,子女处分其房产的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健在时,子女无权处置父母的产权,没有得到父母的允诺是无效协议。

Ⅸ 父母健在,房产为父母、次子和外孙共有,现房产处置委托长子办理,需要其他子女签字认可吗

是的,既然房产是父母、次子和外孙四人共同共有,因此,在对房产进行处分时必须要全体内共有人同意容才可以。现在父母委托长子办理房产处置,同样需要次子和外孙同意,如果涉及的共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否则,父母单方面委托和处置行为是无效的。

Ⅹ 父母健在时把房子过户给某个子女,过失后房子和别的子女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了。
父母健在时,是他们名下的房产,他们就有处置权。处置过户给一个子女名下之后,就是那子女的个人名下房产,与其它子女就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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