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欠钱孩子在读大学法院执行要扣除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吗
从法律上是要扣除父母所有的可控财产里执行,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就读大学的青少年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
B. 父母支付给成年子女的大学学费能起诉要子女归还吗
父母和子女有约定吗,没有约定偿还的就不能再要了
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形成债权债务的版条件必须权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和以成年的子女没有书面约定,借据或出资供子女大学的其他附加条件的证明这很难形成对子女的债权。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给你立案的。
在中国法律尽管18岁后父母对子女没有了抚养义务,可事实上决大多数父母还是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出资供子女上大学的。这也是人之常情。既然钱已出,就不必再计较了,哪怕子女确实有伤害父母的地方。
C. 如果欠债人还不起,可以向子女要债吗我是指法律上,
如果欠债人还不起,是不可以向子女要债,除非欠债人死亡,并将遗产留给子女,其子女需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D. 父母一方欠钱不还,上失信名单,子女能读一年学费19300元的民办大专吗
摘要 您好!应该是可以的,父母上失信名单最直接影响的是父母本人不能再进行贷款担保等行为,对子女读民办大专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学校录取孩子,家里能够按时交学费就可以了
E. 如果欠债人还不起,法院判处还款,可以向子女要债吗
如果欠债人还不起,是不可以向子女要债,除非欠债人死亡,并将遗产留给子女,其子女需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F. 父亲欠债被告会影响子女上学吗
如果仅仅是被起诉是不影响子女上学的,但是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则会对子女上学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就是说如果成为被执行人之后,子女是不能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
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父母欠债法院可以象子女追讨学费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G. 父母欠债,法律上规定是否要子女偿还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拒绝还钱,债权人往往觉得一筹莫展,这时候就需要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想要其家人还债,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总之: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
不负偿还义务。债权人就算是追债,是以这个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钱为上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H. 父亲欠债不还子女可以起诉吗
父亲欠债不还一般不能起诉子女,因为父母欠债子女一般是没有义务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若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能起诉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