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会对自己原来女儿有什么影响吗
再婚的家庭会让孩子内心产生一种隔阂,也就是不交心,因为毕竟是重组的家庭,甚至还会给子女带来一定的心理影响,因为孩子都是希望在原生的家庭长大,这样才会有一定的安全感。
即便是两个人的感情再好,孩子内心始终会有一种屏障在他们之间,面对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应该学会疏导孩子的内心,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你们是真心实意的对孩子好。
㈡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结婚吗
重组家庭的孩子可以结婚,中国法律规定的是直系亲属直接不可以结婚。法律意义上的兄妹或是姐弟要结婚,需先确定是否属于法律禁止结婚,而按规定在以下情形中禁止结婚:
1、双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于血亲还需要注意拟制血亲,而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因此,夫妻再婚后形成的亲属关系即为拟制血亲。中国现行相关法律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
1、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2、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拟制血亲结婚的问题,中国没有关于此问题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㈢ 父母离异后,分别再婚,孩子和继父家孩子有了感情,能结婚吗
父母离异后分别再婚,孩子和继父家的孩子有了感情是不能结婚的,虽然是血缘,关系上没有亲戚关系,但是在人伦上是有关系的,所以不能结婚
㈣ 再婚家庭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抄录一篇关于再婚家庭对子女有什么影响的文章,写得有一定深度,希望对您有帮助!再婚家庭对子女的不良影响情况分析我国目前有3亿多个家庭,由于种种变故,许多家庭已非本来面目,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经过建国以后两次离婚潮的冲击,到1995年我国离婚人数已突破百万大关,而许多离婚后的家庭不久后会加入新成员,组成新家庭;二是由于一些不治之症或突发事件的降临,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去世,另一人再婚,也使得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而在经历了变故后的再婚家庭中,存在着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那就是子女问题.子女对其亲生父母及家庭的依恋,是其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种依恋既可以逐渐发展成为利他主义的爱和独立自主的精神,也可以转变为抑郁,怒恨等不良心理.而没有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馨,失去了依恋的依托,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可能成为冷酷无情的人.
从再婚原因,子女所属者,继父母情况三方面考虑,再婚家庭可以分为12种不同情况.为了方便阐述,笔者将这些情况分为两大类,即以再婚原因作为主要分界点来进行叙述.再婚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由于原配夫妻双方离异而再婚.
当今社会,没有人会怀疑离婚这一举动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但很少有人注意离婚过程对孩子心灵的摧残,对于这些“打”离婚,“闹”离婚的夫妻,分手前后连绵不断的战争,双方相互视若仇敌,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也有的是谁也不想要孩子,不愿带个“拖油瓶”,孩子像皮球似的被踢来题去,无着无落,无依无靠。采取这种不文明的方式离婚,对孩子的打击和伤害,不亚于亲人的死亡。孩子在父母离婚其间及离婚之后,心理和行为上会产生一系列反应和变化,如果这个阶段疏于教育,容易使他们产生心理障碍和人格变异。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所属的一方重组家庭,有可能使孩子得到温暖和抚慰,也可能使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这取决于再婚后父母能否与孩子和睦相处,这无疑是个双向问题,仅凭任何一方的付出是无法奏效的。
从子女一方来讲,普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是痛恨离婚的,他们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以为父母离婚使他们失去了这种爱,特别是在单亲家庭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孩子,更是对继父母充满了嫉恨的心理。在孩子的眼中,家庭的破裂已经使他们得到的爱减少了一半,而如今继父母又闯入他们的家庭,是家庭的“侵犯者”,是剥夺了他们那点残留的爱的“敌人”,因此他们产生了各种奇怪的,令人无法理解的想法。从前也许曾是聪明的,优秀的好学生,逐渐会变得不可理喻,将他们的聪明用来挑拨亲身父母和继父母的关系,并希望亲身父母能对自己倾注全部的爱。这种盲目的行为,逐渐将自己推入畸形的怪圈。
而对于继父母来说,他们并不是不爱孩子,只是与孩子接触时间较短,很难表现出像亲生父母那样的爱。特别是当他们看到孩子的一些缺点错误时,往往较难容忍,对孩子的一些不良习惯也就看不顺眼,于是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夫妻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就会日益增多。
初次结婚的继父母,突然间拥有了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却要对他视如己出,确实难以做到。何况他们初次结婚,对婚后的生活毫无经验,就算在婚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但客观地说,婚后将同时拥有配偶和孩子,这其中缺乏从结婚后到拥有孩子的时间准备,缺乏照顾孩子的经验,在婚后的生活中很可能导致在一些突发情况前不知所措,如孩子的无理取闹,恶作剧,对继父母视而不见,无事生非。常此以往,他们的满腔热情将消失殆尽,继而产生厌烦,失望的情绪,对孩子的态度也从迁就,忍让到不闻不问甚至辱骂欧打。
而有过孩子的继父母们,常常不由自主的将现在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作比较,不管现在的孩子表现如何,他们总是可以客观的找出与自己孩子的不同点,于是继父母与子女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影子,严重阻碍他们的相互交流。有这样一位再婚后的母亲,而对丈夫的儿子总是不自觉想起与他年龄相当的儿子。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儿子才是她的教育对象,现在的儿子只不过是他的看管对象而已,她认为对自己的孩子所倾注的心血无须转移到现在孩子的身上,或者说,她对现在的儿子已不抱任何感情与希望,除了照顾他的衣食起居外不再对她负任何责任。是什么原因造成她如此的心理呢?她曾对孩子的姑姑说:“孩子要什么,我尽量满足他,他在外面做坏事我不方便管他,免得别人说闲话,要是自己的儿子我已经不能容忍了。”可见,继母较之继父的麻烦事更多。在人们的观念里,“后妈”的声誉一直不太好,一些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都刻画了自私,残忍的典型后母形象,这些形象已深深地存在于人们的潜意识中。舆论对继父母存在的偏见,给继父母们增添了许多障碍,使他们无法按正确的方法去教育孩子,导致了他们对孩子心灰意冷,干脆置之不理的放任态度。而孩子更需要母爱,没有母爱的关心,爱护则会出现孤独,悲伤,情绪低沉的精神反应,甚至出现儿童的早期行为,如尿床,吮吸手指等。
那么再婚家庭中,如果同时存在两方的孩子,结果又将如何呢?当然会有相处得好,情同手足的情况,但这毕竟只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双方表现得各不相干,形同陌路,或是一方热情,一方冷淡,导致双方孩子性情压抑,或是暴躁易怒,行为走向极端,他们常出现破坏性行为,如偷东西,骂人,斗殴等。
再婚的另一原因,则是由于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因故去世,"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无法预测的一些突发事件,如车祸,凶杀,不治之症的发生,使原本完美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是家庭中剩下的成员受到无以名壮的伤害.永远的失去父亲或母亲,也许会使孩子无法面对现实,沉湎于过去的温馨,快乐中无法自拔.其实死是生活的一部分,必须被接受,我们自然不愿意看到孩子为失去亲身父母而受伤害,但悲痛,苦恼并不能使死者复生,死亡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又必须坚强的活下去,尽管这不太容易,但孩子还是要有勇气继续生活.由于亲人死亡原因不同,孩子的心理反应也不同,有的是亲人得了无法治愈的病,一步步接近死亡,有的是突然遭遇飞来横祸,顷刻之间生命便不复存在.前者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目睹了亲人从得病到死亡的过程,即使没有完全目睹,至少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知道他们由于得病而最终将永远厉害自己.而后者是突发事件,很可能令孩子无法承受,对生活失去信心.亲人去世后,孩子能否从悲痛中恢复,当然会有时间上的过程,而后者的恢复时间显然比前者长.在这段时间里,父母如何对待这两类孩子是个关键问题.
如果父母想在这时候再婚,则需要与孩子彻底的沟通,否则将导致婚后无止境的问题,如父母再婚,可能会令子女认为他们已经望了死去的父母,与别人共组家庭,父母已不再管他们的痛楚,他们的情感需要,因此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愿接受任何劝说与鼓励,终日漫游在自己的世界中.而父母一方,或许是他们想尽快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使孩子在爱的呵护下振作起来,而子女却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令他们无可奈何.
再婚后的家庭,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这种态度极端恶劣.也许父母认识时间可以冲丹一切,殊不知孩子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爱.失去父母是孩子最大的不幸,特别是逝去的一方是母亲,对孩子的打击更大.歌中唱道,"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孩子感受不到母爱的温暖,渐渐变得情绪低落,悲观,对任何事情都失去兴趣,或是冷酷极端.另一种态度则是过多的表现为同情,怜悯,这种态度往往会产生副作用,怜悯是负向的情感,它会使孩子更渺小,一方面打击他们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损害他们的生活的信心.
<美国人的家庭教育>中有个事例很是说明了这个问题.十岁的查理和七岁的维多利亚在暑假时去姨夫家度假,在这期间,他们的父母在瑞士出车祸,双双去世.当姨夫告诉他们这个消失时说:"你们要勇敢,姨母,我和外婆都和你们在一起,我们要相互照顾."孩子们仍在痛哭,但声音减弱了,这时外婆走了进来,抱住两个孩子大声的哭喊:"可怜的孩子,你们怎么这么不幸啊!"两个孩子重又大哭起来,外婆的话重重的打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确觉得自己太可怜了.
可见,外婆的怜悯使孩子士气败落,换成父母也同样如此,他们的加倍怜悯,只会加重孩子对自己的怜悯,认为生活对他极不公平,这种自怜情绪可能会长时间延续下去,甚至终生.这样的话,孩子将不能承担生活重任,总是逃避现实,他将很难成为社会的一个活跃成员.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总是愤愤不平埋怨生活,将自己的所有遭遇都归诸于命运对他的不公平,成为一个地道的唯心主义者.
总而言之,再婚虽然给了子女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这样的家庭多数是貌合神离的,我们常常偏重于注意孩子们在家庭变故时所受的伤害,却容易忽略他们进入家庭后的心理状态,由此引发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使很多孩子背离了原先的发展轨道,走上了一条令人痛心的不归路.再婚家庭究竟如何摆脱对子女的不良影响,希望通过人们的不断研究,给再婚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一个圆满的答案.
㈤ 二婚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父母离婚造成孩子心理伤害。由于国内没有普及婚姻情感咨询,导致很多夫妻是怀着对对方的怨恨下离婚的,但孩子毕竟是夫妻间的爱情结晶,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孩子都携带了夫妻间的一半,因此,一旦夫妻两人在离婚后没有处理好各自关系上的问题,那么孩子的心理就会出现分裂,也就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伤害多少会有,但大于不大取决于父母处理离婚、再婚的方式,以及孩子承受打击的能力。
一、父母方面
有的父母处理得很好,虽然离婚了,但父母的角色并没有缺位,所以孩子影响小,譬如李亚鹏和王菲,会定期一起带着他们女儿玩、过生日等。大多数父母处理得比较差,离婚、再婚都是决定了再告诉孩子,且在离婚后对孩子的父亲/母亲进行怨恨、辱骂、吐槽等,影响孩子的婚姻观、人生观等。
二、孩子方面
有的孩子心大,心里虽然有些不爽,还是并不会老想着父母离婚、再婚的事情,他们很坚强,懂得排遣愁思、落寞,照样可以活得很开朗很正常。大多数孩子则承受不住这种打击,会觉得世界崩塌了,觉得活着没啥意思,努力奋斗毫无意义,厌学、变坏、堕落甚至自杀的都有。
(5)父母离异再婚对于子女结婚扩展阅读:
嫁给一个二婚男人,有利有弊。如果遇到一个真正合适,且对方对你很好的人,那么利一定大于弊,但如果遇到的一个没有那么厉害的二婚男人,你可能面对的问题就非常多了。
详细来讲,和一个二婚男性结婚,你将面临这些问题:
1.第一是感情纠纷的问题。在和一个二婚男性结婚时,一定要确保他的上一段婚姻已经彻底告别,尤其是和前妻的感情已经彻底结束,不然婚后可能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两人的感情死灰复燃。
2.第二是财产和子女安置的问题,嫁给一个二婚男,一定要在婚前搞清楚他和前妻的子女是如何安排的,孩子的抚养权在谁的手上,结婚以后孩子是否会和你们一起生活。当然,没有孩子的二婚男自然是最好,但如果有孩子,如果不婚前弄清楚,一定会成为婚后的大问题。
㈥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以后婚姻也会造成影响
父母离婚不一定对孩子以后的婚姻造成影响,但是父母的遗传基因会第一孩专子的婚姻造成影响。属
首先要明白婚姻的本质,婚姻的本质是人类繁衍的本能,任何脱离婚姻本质的婚姻都大概率的归于自然。父母离婚不会对孩子婚姻的本质起到任何影响,但是父母遗传的体质和性格原因却可能成为婚姻杀手。
所以,父母离婚对孩子离婚没有必然的联系。
㈦ 父母离婚后再婚,原来的孩子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再婚,原来的孩子我感觉到,父母也会有,义务来抚养的,所以也没有什么害怕的,只要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就好了
㈧ 父母再婚对子女会产生多大影响要如何进行心理疏导
在社会上,离婚这种情况其实是非常常见的一些事情。但是如果对于一些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重新组合的话,对孩子的影响其实是非常大的。有很多子女因为父母的再婚心理都出现了一些状况,那么当孩子出现一些心理状况的时候,父母都是十分痛心的。并且也想要帮助自己的孩子进行一些心理疏导,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如何进行心理疏导。
其次就是父母要让自己的孩子知道父母离婚只是不在一起生活,但是不要将这件事认为父亲或者是母亲不喜欢自己。因为不在一起生活同样也可以对子女好,即使父亲跟母亲不在一起,但是爸爸妈妈是永远的角色。不会跟着离婚而改变,要告诉我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会有人爱他。
㈨ 父母离婚,对孩子婚姻有影响吗
这个最关键的要看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心了,如果父母在离异之后依然能从一而终的对孩子负起责任,那么离异对孩子的影响并不会很大,如果做的合适,根本不会造成影响
㈩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间可以结婚吗
可以,只要不违背婚姻法的强行性规定。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