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领了独生子女证又生了二胎怎么办
现在已经开放二胎生育政策了,按新政策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的交回独生子女证办理二胎准生证就可以了,所以是交回独生子女证。
开放二胎前的政策是收回独生子女证退回所领独生子女费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②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之后,还可以生二胎吗
在之前我国要求一对夫妻只能够养育一个子女的期间,如果夫妻自愿养育一个子女的话,国家就会给予补偿,并且还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现在我国很多地区都呈人口老龄化,这样的趋势可并不好,而我国在了解到详细的情况之后,也是开始提倡生二胎三胎,并且现在有一些地区对于二胎三胎家庭已经给予了补助。大家如果是非常喜欢孩子的话,其实也可以响应国家的效应,而且我们现在的九年义务教育也即将的升级为12年义务教育,再加上一些私立学校在未来的两年到五年之内全部都要关闭。国家这样的做法,也是希望能够减轻父母的负担,并且现在也不允许课外补习班的开展,这样的话,在上学方面,就减少了很多压力。
③ 办了独生子女证的还可以生二胎吗
办了独生子女证的就不可以生二胎,因为你领了独生子女证享受了国家给你的福利,所以你就爪可以生二胎,
④ 独生子女证生二胎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的,但是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⑤ 有独生子女证还可以生二胎吗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但是生了二胎,依法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的奖励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⑥ 办了独生子女证,如果以后生二胎怎么办
“办了独生子女证”以后又生了二胎,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是收回独生子女证,二是罚款!
⑦ 有独生子女证可以生二胎吗
法律分析:可以。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⑧ 二孩政策后《独生子女证》是否可办理需哪些资料
二孩政策以后,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符合国家政策的孩子,还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一、国家法律明确二孩政策实施时间,明确对于政策后出生孩子取消申请《独生子女证》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七条(1),明确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2)条明确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二、政策前出生的孩子,符合当地政策可根据当地计生政策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以北京为例子,当地《北京市全面两孩政策解答》第七、十、十一条(3)的回答可以了解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于《独生子女证》相关政策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政策;
(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出台新规定前,仍可以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政策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费不退还。
三、《独生子女证》办理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
以重庆市为例子,当地《关于印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五条(4)明确当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五)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参考流程如下: